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解析:第七章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解析:第七章”,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解析:第七章2018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教材第七章和2017年初级会计教材版相比,今年新教材发生以下变动:(1)删除原教材中的“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2)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对“发票管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税收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大幅更新(3)新增“涉税专业服务”的相关内容新增: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中的内容新增:发票适用的范围新增:增值税发票开具和使用的特别规定新增:涉税专业服务新增: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不得申请行新增:“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处以罚”新增:“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 供…1倍以下的罚款”删除:“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是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删除:“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和其他有关资料”两段删除: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删除:“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配 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该段删除:发票的联次和内容删除:发票的印制与发票的领购第一节 税务管理一、税务管理的概念税务管理,是指税收征收管理机关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 [ 查看全文 ]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解析:第七章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