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建筑学院2018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出国留学网考研网为大家提供湖南大学建筑学院2018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湖南大学建筑学院2018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 号)和湖南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特制定建筑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一、成立复试组织管理机构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复试工作。2.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在自愿申请的复试考生中选取一名复试工作观察员参与复试的全过程。3.具体复试事务由主管研究生的副院长和教务秘书负责。二、2018年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夏令营营员推免建筑学(学术型,全日制)(081300)201114建筑学(专业型,全日制)(085100)701918建筑学(专业型,非全日制)(085100)300城乡规划学(学术型,全日制)(083300)242414城市规划(专业型,全日制)(085300)63城市... [ 查看全文 ]湖南大学建筑学院2018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