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出国留学网为您带来“上海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供您参考!希望帮助到您!祝您顺利通过考试!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人[2005]187号)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人事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25号)精神,自2005年起,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现将《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可通过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财税网查询并下载。特此通知。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财政局二○○五年十二月七日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2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健全和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人事部《会计专业职务试行... [ 查看全文 ]上海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