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海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高考大纲频道为大家提供2019上海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一起来看看考试内容吧!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2019上海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一、考试性质和目的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是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通过考试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定,为高校选拔适合专业培养的考生提供基本依据。二、考查要求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着重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和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以及音乐理论基础知识。三、考试科目和分值声乐演唱、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若考生四门成绩合格,可报考音乐学或音乐表演专业;若考生三门[声乐演唱或乐器演奏(任选一门)、乐理、视唱练耳]成绩合格,只可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各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三门总分300分、四门总分400分。四、各科目考试内容和要求1.声乐演唱(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歌曲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及音乐表现能力等。(2)考试要求:考生自备歌曲三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咏叹调等。考试时由考生本人自选一首,考官抽选一首,共演唱两首。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3)评分标准:考官通过对考生的演唱技巧(40%)、音准节奏(20%)、语言风格(20%)、台风表现... [ 查看全文 ]2019上海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