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禹会区2018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公告
《蚌埠禹会区2018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公告》由本网站小编整理而出!希望给您带来帮助,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本网站更新!祝您前程似锦!蚌埠禹会区2018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公告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8〕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秋季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受理对象及范围禹会区2018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一)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禹会区内的人员;(二)持有有效禹会区居住证的人员。二、认定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二)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具体如下: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 [ 查看全文 ]蚌埠禹会区2018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公告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