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19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已公布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19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已公布,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19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已公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 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津教委〔2008〕20 号)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本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19 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 已被我院春季考试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天津市2019 年普通高考本科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 2019 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第四条 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海运职业学院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三、办学层次:高职四、学院代码:1222五、学校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 8 号六、... [ 查看全文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19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已公布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