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也是公务员公共基础经常会考到的内容,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选举制度,一起来看看吧!祝大家备考顺利!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一种重要的保障,是国家制度的一种。一、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1.概念:选举权的普遍性是就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而言的,是指一国公民中能够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基本条件(1)具有中国国籍,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18周岁(3)依法享有政治权利3.注意事项(1)精神病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享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种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更不允许非法限制或者歧视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选举制度中的具体体现。(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我国选举法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 [ 查看全文 ]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选举制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