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考试准备的怎么样啦?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19年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2019年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各市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要求,省财政厅已完成了山东省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现就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采集对象山东省内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指从事下列具体工作的人员:(一)出纳;(二)稽核;(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四)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五)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六)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七)会计监督;(八)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九)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二、采集时间集中采集阶段:2019年4月20日至6月30日。长期采集阶段:集中采集阶段后新增会计人员应在从事会计工作1个月内进行信息采集。会计人员应根据个人信息变化情况,及时... [ 查看全文 ]2019年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