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
北京的考生注意了,根据教育部授权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省级招委会或高校承担高校招生考试有关工作,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统考将于6月7日举行,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202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202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考试1.教育部授权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省级招委会或高校承担高校招生考试有关工作。2.全国统考(含分省命题,下同)、省级统考试题的命制和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的制订,分别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省级招委会负责。教育部授权有关高校自行命题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省本校实际,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3.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及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4.各级招委会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本地区省级招办,省级招办接到报告后须立即分别报告本地区省级招委会... [ 查看全文 ]202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