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会计从业会计基础知识重点——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一、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要求 (一)分析账实不符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一般来说,个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个人赔偿;因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损失,应作为管理费用入账;因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列入营业外支出。 (二)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 (三)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四)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二、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步骤和方法 财产清查的结果不外乎三种情况:一是账存数与实存数相符;二是账存数大于实存数,财产物资发生盘亏;三是账存数小于实存数,财产物资发生盘盈。 要设置 “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该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单位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在该科目下应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两个明细科目。“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的基本结构如表7-7所示。 借方登记:①待处理财产物资盘亏的金额;②批准后结转待处理财产盘盈数; 贷方登记:①待处理财产物资盘盈的金额;②批准后结转待处理财产盘亏数; 特别注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盘盈,不通过该账户核算,而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但本教材中,此处固定资产的... [ 查看全文 ]河北会计从业会计基础知识重点——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