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纳税申报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纳税申报栏目,提供与纳税申报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等。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税务机关相关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在申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及应缴税款的法律行为。

2020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备考知识点:纳税申报的对象和内容

 

  距离2020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已经没有多长的时间了,为了抓紧时间做好备考复习,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备考知识点:纳税申报的对象和内容”,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备考知识点:纳税申报的对象和内容

  (一)纳税申报的对象

  1.纳税人

  注意:享有减税、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在减税免税期间也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2.扣缴义务人

  (二)纳税申报的内容

  1.纳税申报表和税款扣缴报告表

  2.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书

  3.其他纳税资料

  推荐阅读:

  2020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备考知识点:应纳税额的核定

  2020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备考知识点:关联企业的税收调整制度

  2020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备考知识点:我国政府债务

...

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纳税申报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啦,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希望能帮到你们,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征税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的书面报告的一项制度。包括纳税申报的方式、期限、内容等方面的制度。

  (1)纳税申报一般要求。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2)纳税申报的方式。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数据电文方式,是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3)纳税申报表的内容和申报资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4)延期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推荐阅读:

  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201...

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2018年司法考试报名临近啦!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税目适用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推荐阅读:

  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个人所得税的税基

  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

  出国留学网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重点: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诚意整理“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重点: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重点: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代扣代缴;二是自行纳税申报。此外,一些地方为了提高征管效率,方便纳税人,对个别应税所得项目,采取了委托代征的方式。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纳税期限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纳税期限的最后1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1日。对纳税人确有困难,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三、纳税地点

  1.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其申报地点一般应为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2.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可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其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纳税人要求变更申报纳税地点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推荐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报 名时间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 条件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时间5月12日

  

2018年初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基础重点:纳税申报

 

  2018年的初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即将开始,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8年初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基础重点:纳税申报”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8年初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基础重点: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方式

  1.自行申报(传统方式)

  2.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3.数据电文申报(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实际申报日期)

  4.其他方式

  (1)简易申报

  (2)简并征期

  该两种方式只适用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

  (二)其他要求

  1.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2.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3.延期申报

  不可抗力——无需申请直接延期,税务机关事后查明、核准

  其他原因——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税务机关核准

  4.延期申报须预缴税款

  多缴——退还但不支付利息

  少缴——补交但不支付滞纳金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推荐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

  初级会计职称成绩查询

...

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考试重点:纳税申报方式

 

  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带来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考试重点:纳税申报方式,欢迎各位参考!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站!

  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考试重点:纳税申报方式

  【单项选择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纳税申报方式的是( )。

  A.自行申报

  B.邮寄申报

  C.数据电文申报

  D.代收代缴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纳税申报方式包括:自行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其他方式申报(如简易申报、简并征期)。

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笔记:纳税申报管理

 

  本文“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笔记:纳税申报管理”,跟着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办理纳税申报的主体

  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取得临时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享有减税、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纳税申报的内容

  在各种纳税申报表和代扣代缴税款报告中体现

  纳税申报的方式

  (1)直接申报;(2)邮寄申报;(3)数据电文

  除上述方式外,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特殊纳税申报方式规定

  (1)邮寄申报,应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作为实际申报日期

  (2)数据电文方式申报,其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

  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推荐: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

  2017年注册会计师备考辅导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题库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导

  历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率的秘密

...

2013电话语音申报纳税协议书

  《2013电话语音申报纳税协议书》一文发表于2013年04月22日,欢迎您访问出国留学网的合同范本频道https://www.liuxue86.com/hetongfanben/,小编为您准备了大量的合同范本内容,如您所感兴趣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表的内容,以及《2013电话语音申报纳税协议书》等范文作为参考,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便广大纳税人,减少纳税中间环节,提高效率,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实施电话语音申报纳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名师指点——纳税申报管理

01-23

 
纳税申报管理

  (一)纳税申报的对象

  《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申报的对象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例题12·判断题】纳税人在申报期内不论有无收入,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填写适用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并附报有关资料。( )

  【答案】√

  (二)纳税申报的内容

  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三)纳税申报的方式

  1.直接申报(传统申报方式)——纳税人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邮寄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邮寄手续。

  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3.数据电文——指经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

  目前纳税人的网上申报,就是数据电文申报方式的一种形式。

  【例题13·单选题】纳税人通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和网络传输方式办理申报纳税,该种申报方式被称为( )方式。

  A.直接申报  B.邮寄申报  C.数据电文  D.其他申报

  【答案】C

  4.其他方式。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按期纳税即视同申报)、简并征期等方式申报。

  (四)延期申报管理——《税收征管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财经法规真题 财经法规答案

广州寻求代理记账纳税申报优秀的求职简历

  2012年04月29日 广州优秀的求职简历信息由出国留学网简历频道为求职者提供.

liuxue86.com姓名

(男,41岁)
求 职 位:寻求代理记账纳税申报期望薪资:面议
目前职位:会计/会计师学 历:本科
工作经验:10年以上现居住地:广州广州周边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自我评价
财务实践及理论经验丰富、做事果断、沟通能力强(现寻求广州及番禺地区代理记账)

工作经验

多年集团公司工作经历
1995-9 至 现在任职会计/会计师薪资保密
工作职责:多年企业全盘账务处理经验、对纳税申、税务筹划、乱账整理及贷款融资、会计培训具有多年实操经验

教育经历

1992-9 至 1995-7安徽商专财务会计专业


广州优秀的求职简历延伸阅读,教你如何撰写一个优秀的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主要内容
1、个人资料:必须有姓名、性别、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固定住址),而出生年月、籍贯、政治面貌、婚姻状况、身体状况、兴趣爱好等则视个人以及应聘的岗位情况,可有可无。
2、学业有关内容:毕业学校、学院、学位、所学专业、班级、城市和国家,然后是获得的学位及毕业时间,学过的专业课程(可把详细成绩单附后)以及一些对工作有利的副修课程以及您的毕业设计等。
3、本人经历:大学以来的简单经历,主要是学习和担任社会工作的经历,有些用人单位比较看重你在课余参加过哪些活动,如实习,社会实践,志愿工作者,学生会,团委工作,社团等其他活动。切记不要列入与自己所找的工作毫不相干的经历。
4、荣誉和成就:包括“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及奖学金等方面所获的荣誉,还可以把你认为较有成就的经历(比如自立读完大学等)写上去。或者是参加国家学术性竞赛,国际比赛获得的荣誉等。
5、求职愿望:表明你想做什么,能为用人单位做些什么。内容应简明扼要。
6、附件:个人获奖证明,如优秀党、团员,优秀学生干部证书的复印件,外语四、六级证书的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复印件,发表论文或其他作品的复印件等。
7、个人技能:专业技能,IT技能和外语技能。同时也可以罗列出你的技能证书。
8、第三方推荐:通过专业的职业测评系统,出具详细客观的测评报告,作为第三方推荐信,附在简历后面作为求职推荐的形式。一方面说明求职者的职业性格、职业兴趣,另一方面有利于用人单位判断求职者与岗位的匹配情况。
9、封面:你也可以在个人简历上设计封面,也可以省去封面。关于封面,有部分HR不喜欢封面,在选择封面时需慎重考虑。封面的要求一般要简洁,可以在封面上出现个人信息,方便用人单位查阅。并且封面的风格要符合应聘公司的文化和背景,也要凸显自己的个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