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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会计基础》真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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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长沙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真题及有关考试做调整的通知,希望考生参考,祝您考试成功!

  第三节 会计基础——两种制度:确认收入、费用的归属期

  一、 收入和费用的收支期间和应归属期间

  1、收入和费用的收支期间,指收入收到和费用支付的会计期间——款项实际收付的月份或其他会

  计期间;

  2、收入和费用的应归属期间,指应获得收入和应负担费用的会计期间——权利、义务期间。

  3、(1)现销、现购的收支期和归属期一致;

  (2)应收和应付是收支期在后,归属期在先;

  (3)预收和预付是收支期在先,归属期在后。

  4、会计处理中有两种相对应的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二、权责发生制

  1、权责发生制基础(应计制、应收应付制),以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费用。

  权责发生制原则主要是从时间上规定会计确认的基础,其核心是根据权责关系的实际发生期间来确认收入和费用。即在该期间产生了收款的权利,则在该期间确认收入增加;在该期间产生了付款的责任、义务,则在该期间确认费用增加,而不管钱是否收付。

  2、《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三、收付实现制

  1、收付实现制(现金制、现金收付制、收付实现制、实收实付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的现金(并非仅指库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等的依据。

  2、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会计除经营业务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大部分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例如,企业在2008年10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我们看看在两种确认基础下,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有什么差别:

  经济业务 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

  1、10月10日销售同时收款 10月,现销现收 10月

  2、10月10日收款,合同约定12月10日交付商品 12月,预收账款 10月

  3、10月10日销售,12月10日收款 10月,应收账款 12月

  4、10月10日购入办公用品一批且付款 10月,现付现费 10月

  5、10月10日预付明年全年房租 明年各月,待摊费用 10月

  6、10月10日预提当月房租(协议约定全年房租于年底一次付清) 10月,预提费用 12月

  【例题6•单选题】企业会计核算,应当采用( )确认收入和费用。

  A.收付实现制   B.权责发生制   C.永续盘存制  D.实地盘存制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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