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完毕,又毕恭毕敬地将亡灵送出家门。到了晚上,大家又准备好斋饭、馄饨、纸钱,请巫师在市集上放焰口,施食给无人祭祀的野鬼。由于所费颇高,一些青黄不接的穷人家,为了这个一年一度的祭祀仪式,有时要延期至八九月份才能完成。
与之相比,同一时期的北京地区,中元节祭祀就简单得多。明代沈榜的《宛署杂记》载,北京近郊的宛平县城,乡民在七月十五这天取葛黍苗、麻苗、粟苗,连根带土地竖着缚于大门的两边,另外再缚三丛立于门外,供奉以面果,称为“祭麻谷”。
而杭州等地的人家,中元节要请僧尼诵经,追荐亡灵。晚上则沿着河流,随水置放用篾条和纸糊成、安置在荷叶或木板上的灯,里面点上蜡烛和香,藉以引导溺水的鬼魂,称之为“放河灯”。这些习俗,在明代小说《初刻拍案惊奇》中都有所体现:“又值七月半盂兰会大斋时节。杭州年例,人家做功果,点放河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