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构建完善的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进一步实施《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按照“统筹城乡、全域规划、多规协调”的要求,着力加大跨区域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乡镇全域规划以及美丽乡村规划等方面的尝试和探索。建立省级城乡规划系列编制技术导则和标准体系,加大旧城更新、地下管网等专项规划力度。逐步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的以“区域协同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城乡总体规划——镇(乡)域全域规划——村庄体系布局——村庄规划”为主体的、覆盖全域的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
3、积极推进城市设计工作。研究制定湖北省城市设计导则和工作指引,强化城市设计对建筑设计、城市风貌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不断提升城市品质,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推进城市整体层面和重点区域、地段的设计,包括对天际线、视线通廊、建筑风格及色彩、高度、体量等提出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土地出让条件。
小编精心推荐
小编精心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