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考答案】
最大限度搭接时间为剩余3个施工段施工时间:2+2+2=6周。
分析:地下部分最后的施工过程为回填土,回填土施工过程在4个流水段上的流水节拍为:2、2、2、2周,其中第一个施工段在第2周末结束后,即开始进入地上部分施工。
【考点解析】
所谓搭接时间,其实就是实施现场俗称的“打时间差”的概念。针对本案例,如地下部分施工完毕后再开始地上部分施工,其总计施工时间为基准值。如果在地下部分施工过程中某时点提前开始地上部分施工,相当于提前插入地上部分施工,这样就节省了总的施工时间。相对于基准值来说节省的时间就是搭接时间,也就是在地下部分施工完毕时间前提前插入的这一段时间就是最大限度的搭接时间。
由此,本案例中最大限度的搭接时间,应该是第一个施工段地下部分最后一个施工过程完成后,迅速开始此施工段地上部分后续施工。此时其他施工段地下部分仍继续施工,从插入时点至地下部分其他施工段各施工过程全部施工完毕为止的这一段时间即为地下部分、地上部分最大限度的搭接时间。
4.【参考答案】
(2)当按第3问的流水施工组织方式,即第一幢地下工程完成后即插入进行地上工程施工,则总工期应按如下式计算:
T总=T地下+T地上-搭接时间=14+16-6=24周
【考点解析】
这是一道典型的进度管理题,有一定的难度。主要考核对流水施工进度计划的绘制方和流水施工总工期的计算。
在本案例中,地下部分为等节奏流水施工,故专业队数等于施工过程数;地上部分为成倍节奏流水施工,故专业队数大于施工过程数。故工程整体流水施工进度计划图必须按施工队来绘制,而不能按施工过程来绘制。
如果能正确绘制施工进度计划,那总工期的计算就简单了,直接在图上数都能数出来。
当然,按公式计划,那就是:T总=T地下+T地上-搭接时间。 (四)
1.【参考答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O201)由: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关于钢筋价格调整的补充协议》属于协议书部分。
【考点解析】
虽然在建设领域,每份合同的内容不尽相同,但是各地建委的制式合同文本基本是参照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示范文本为基础的。目的是提高建筑施工合同的标准化、规范化。
所以在学习的过程中,考生要熟读相关的各个条款,更要准确掌握国家示范文本合同的组成、合同解释顺序等相关知识。
2.【参考答案】
事件二中发包行为的错误之处和理由分别如下:
(1)错误一:将水电安装及塑钢窗指定分包;
理由:属于肢解分包。
(2)错误二:A专业公司将塑钢窗分包给B专业公司;
理由:属于非法转包。
(3)错误三:指定塑钢窗为某品牌;
理由:违反《招标投标法》(或建设单位不得指定品牌)。
【考点解析】
为了规范建设施工领域违法行为,国家、有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目的是保证建筑施工各类行为的合法、有序,反映出建筑工程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在工程分包管理方面,对什么是合法分包、什么是违法分包做了严格的界定。
建设单位是在施工总承包单位已经进场开始施工之后,将水电安装工程和塑钢窗分包指定给了A建设公司,这是相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属于肢解工程,这样的做法是逃避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如果是在招投标阶段将水电安装工程和塑钢窗进行指定分包,履行相关的手续后则是合法的。
在专业分包管理的相关规定中,严禁专业分包工程再分包或者转包,必须由该专业分包单位自行施工。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防止腐败行为,招标投标法中明确规定严禁指定材料具体品牌。
建设单位可以对工程使用材料的规格、性能、价格等提出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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