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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精心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需要的资料》,希望您能有所收获,祝考生们考试取得好成绩。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本网的更新!
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需要的资料
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应当如何操作,需要哪些资料,以下是建设部的一些规定,大家可参考!
申请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但是具体到每个省的建设厅或者地方的建设局,要求会不同,以当地住建厅要求为主。
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
10-22
小编精心整理了《黑龙江2018年第十八批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公告》,希望您能有所收获,祝考生们考试取得好成绩。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本网的更新!
黑龙江2018年第十八批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公告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规定,我厅对20人申请一级建造师变更进行审核,符合变更注册条件,准予变更注册。
请变更注册建造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领取注册证书。
查询变更注册人员名单,请登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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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黑龙江2018年第十七批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公告》由本网站小编整理而出!希望给您带来帮助,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本网站更新!祝您前程似锦!
黑龙江2018年第十七批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公告
根据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规定,我厅对29人申请一级建造师变更进行审核,符合变更注册条件,准予变更注册。
请变更注册建造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领取注册证书。
查询变更注册人员名单,请登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www.hljjs.gov.cn)。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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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跟小编一起来看看《黑龙江2018年第15批一级建造师、一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公告》吧,希望给您带来帮助!更多相关资讯敬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祝您生活愉快!
黑龙江2018年第15批一级建造师、一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公告
根据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规定。我厅对53人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一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变更注册条件,准予变更注册。
请变更注册建造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领取注册证书。
查询变更注册人员名单,请登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www.hljjs.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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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第48批四川一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证书领取通知”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关于领取2017年度第48批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2017年度第48批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证书已办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按以下要求尽快领取:
一、时间:2017年7月3日--2017年8月3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五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省建设人才大楼4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8-85222456 )。
三、领取方式及须出示或提供的凭证
(一)中央在蓉和省属企业人员注册证书由企业或个人直接领取。企业领取的,应一次性全部领取本企业已办结的所有注册证书,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和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领取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成都市所属企业人员证书由成都市建委集中统一领取发放。企业应按成都市建委有关要求,于7月5日起到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委原办公7楼3楼窗口,联系电话028-86632678)领取。
(三)其他市(州)及扩权试点县所属企业人员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按上述有关要求由企业或个人自行直接领取,也可联系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代为领取发放;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由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统一集中领取发放,时间、地点按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的通知要求办理;若企业需要自行直接领取的,其提供的单位介绍信上应加盖当地住建部门或机构的公章并有相关人员签字。
附件:点击下载
1、2017年第48批一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xls
2、2017年第48批二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xls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7年7月3日
一级建造师考试网为您提供:
以下内容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的2017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与跨省变更三类人员,希望对您有用。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本站。
变更注册(一式二份,新设立企业一式二份)
1、《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
3、注册证书复印件(有增项、变更记录的,需完整复印,各页加盖执业印章);
4、变更聘用执业单位的,应当提供
①申请人与新聘用执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新聘用执业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②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执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③调入单位的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新设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④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
⑤变更到新设立企业,审批意见表和附件材料要提供两份。
5、聘用执业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以及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
6、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变更省厅收取资料概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新老单位省级主管审批盖章】;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新老单位盖章】;新单位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盖新单位公章】;新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新单位公章】;原单位解聘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盖原单位公章】;原单位在岗承诺书【盖原单位章】;证书与执业印章原件
2017.5.3:一级建造师变更由企业(申请人)直接去省厅政务中心窗口办理,不用到区也不用到地市审核和核对原件了,请大家相互转告!即日开始执行。【只适用于变更】
注意事项:
一级建造师变更流程(跨省)
1、个人版登录上报到新单位-原单位同意调出-新单位同意调进-新单位上报到上级省级主管系统-本人携带变更资料到原单位所属省厅系统办理同意调出手续-本人到新单位省厅提交纸质材料办理省厅系统同意调进手续-办理变更打印。(目前浙江省建设厅启用支付宝鉴证服务,一级建造师变更、注销、补办事务本人可以不用到建设厅办理)浙江省建设厅事务代办:qq1941381370(微信同号)
2、因不能在跨单位注册相关证书,请先注销本省的三类人员(如对方省份支持变更可以办理转出)和二级建造师等相关证书。其他注册类证书必须同时办理(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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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们来看看本文四川省2017年第6批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证书领取,跟着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一、二级(临时)建造师2017年第6批变更注册证书已办结,请相关单位及个人按下列要求尽快前来领取(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成都市企业本批次于2月8日开始发放。
一、省直属及中央在蓉企业
1、领取时间:2017年2月3日-2017年3月3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五上午(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省建设人才大楼4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8-85222456 。
3、领取方式:
(1)建造师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2)企业领取需凭介绍信(市州企业需加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一次性集中领取已办结的所有证书,不再分零发放。
二、成都市属企业
1、领取地址: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委3楼窗口(咨询电话:86632678)2、企业凭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次性集中领取已办结的所有证书,不再对建造师本人进行发放。
三、各市州扩权县企业:
各市州扩权县企业一级注册证书由企业或个人自行领取。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代为领取。
各市州扩权县企业二级注册证书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取。若企业需自行领取,其单位介绍信上须加盖所属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印章及签字。
附件:点击下载
1、2017年第6批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2、2017年第6批二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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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5年12月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结果已经公布,想知道变更注册人员名单吗?跟着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频道来看一下吧,更多山西一级建造师相关信息与资讯请关注本频道。
山西2015年12月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结果公告
晋建许公告字〔2016〕3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2007〕473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08〕2号)、《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的规定,现将2015年12月份我厅准予审批的李永琴等55人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的名单予以公告。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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