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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杭州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及法律职业资格申授公告

 

  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出国留学网为考生们整理了2017年杭州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及法律职业资格申授公告,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及时更新的哦。

  2017年杭州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及法律职业资格申授公告

  成绩查询时间11月21日起,成绩复核时间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

  法律职业资格网上申请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现场审核材料提交时间12月15日至29日

  关于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已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于11月21日公布。现将杭州市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杭州市应试人员可自11月21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在杭州市报名的应试人员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12月5日前(限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向我局提交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申请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和成绩单,分数核查办理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513室。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能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及证书颁发

  杭州市应试人员达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7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7年12月18日至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由本人前往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座负一层,地铁4号线市民中心站A出口附近)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符...

2017浙江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及法律职业资格申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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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江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及法律职业资格申授

  成绩查询时间11月21日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11月25日公布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于11月21日公布。现将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我省应试人员可自11月21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我省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能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及证书颁发

  我省应试人员达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7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并于2017年12月15日至29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5日至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

2017年山东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及法律职业资格申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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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山东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及法律职业资格申授

  成绩查询时间11月21日起,成绩复核时间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

  法律职业资格网上申请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现场审核材料提交时间12月15日至29日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现就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一)成绩公布及查询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1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1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成绩核查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能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一)申请时间、方式

  应试人员达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7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7年12月15日至29日,到报名地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我省只受理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人员的申请。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具体工作时间和地点由各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并公布。

  报名时户...

2017上海司法法律职业资格申授审核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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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上海司法法律职业资格申授审核地点

  据“2017年上海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授”可知,司法部2017年上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现场审核地点如下:

  为提高审核效率,并考虑到现场审核的设备环境需求,现场集中审核时间定于12月23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审核地点:上海市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470号)

  现场审核原则上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为了提高现场审核工作效率,维护现场管理秩序,避免现场可能出现的拥堵现象,申请人应当按照网上申请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审核。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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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7年司法考试成绩及法律职业资格申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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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2017年司法考试成绩及法律职业资格申授

  成绩查询时间11月21日起,成绩复核时间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

  法律职业资格网上申请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现场审核材料提交时间12月15日至29日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现就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一)成绩公布及查询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1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1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成绩核查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能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一)申请时间、方式

  应试人员达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7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7年12月15日至29日,到报名地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我省只受理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人员的申请。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具体工作时间和地点由各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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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7年司法考试成绩及法律职业资格申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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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2017年司法考试成绩及法律职业资格申授

  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11月21日起

  成绩复查时间11月25日至12月5日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查询时间11月25日至12月5日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12月16日至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公告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1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21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305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应试人员达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7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7年12月16日至30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5日至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

2017年海南司法考试成绩及法律职业资格申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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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海南司法考试成绩及法律职业资格申授

  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11月21日起

  成绩复查时间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查询时间11月25日至12月5日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12月15日至22日

  关于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现就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发布、查询与核查

  (一)成绩发布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1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以备后用。

  (二)成绩核查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报名所在考区的市司法局申请成绩核查。申请时,须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和准考证复印件一份。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能再次核查。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海南省司法厅不直接受理个人成绩核查申请及查询。

  二、合格分数线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海南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三亚、乐东、陵水、保亭、白沙、琼中、五指山、昌江、东方、临高)放宽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分网上申请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

  (一)网上申请。应试人员达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7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二)现场审核。海南省现场审核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至22日,申请人本人到海口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三亚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科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户籍在我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异地报考的申请人,其资格申...

2017辽宁司法考试成绩及法律职业资格申授

 

  2017年司法考试成绩出来啦!出国留学网为考生们整理了2017辽宁司法考试成绩及法律职业资格申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更新。

  2017辽宁司法考试成绩及法律职业资格申授

  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11月21日起

  成绩复查时间11月25日至12月5日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查询时间11月25日至12月5日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12月15日至29日

  辽宁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

  依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1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1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管理部门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能再次核查。司法部及辽宁省司法厅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辽宁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应试人员达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7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7年12月15日至29日,到报名地市司法局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5日至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司法局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

2017吉林司法考试成绩及法律职业资格申授

 

  2017年司法考试成绩出来啦!出国留学网为考生们整理了2017吉林司法考试成绩及法律职业资格申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更新。

  2017吉林司法考试成绩及法律职业资格申授

  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11月21日起

  成绩复查时间11月25日至12月5日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查询时间11月25日至12月5日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12月15日至29日

  吉林省司法厅关于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公告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1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1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能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应试人员达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7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

江西2017司法考试成绩及法律职业资格申授

 

  2017年司法考试成绩出来啦!出国留学网为考生们整理了江西2017年司法考试成绩及法律职业资格申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更新。

  江西2017司法考试成绩及法律职业资格申授

  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11月21日起

  成绩复查时间11月25日至12月5日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查询时间11月25日至12月5日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12月15日至29日

  江西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2017年司考成绩公告)

  根据《司法部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发布与核查、合格分数线、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发布与核查

  1、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2017年11月21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1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2、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成绩核查。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军队人员成绩核查申请由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受理。

  依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第五十四、五十六条之规定,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

  (一)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