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201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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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以下浙江师范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信息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搜集整理的,希望对您2014年高考有所帮助!

  浙江师范大学本部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金华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在《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2013年中国大学排名中,学校综合实力居第94名,连续第3年位列全国高校百强,在浙江省属高校中继续位居第2名。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先后被评为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普通高校”。

  2004年学校开始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现有教育部确定的田径、篮球两支高水平运动队,多支校运动队保持常年训练。学生中有国际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也培养了一批国际级、国家级和一级裁判员。拥有室内外体育场馆18余万平方米,体育设施省内一流。为中国大学生网球协会、中国大学生攀岩协会副主席单位,田径、篮球、攀岩为首批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

  学校先后承办CUBA东南赛区比赛、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赛事。近年来,我校体育健儿在全国、浙江省大学生各类运动竞赛中奋勇拼搏,取得优异成绩。田径获得百余枚金牌,多次获得浙江省大学生篮球、足球、武术、健美操、网球、定向越野、游泳比赛冠军;攀岩、跆拳道、体育舞蹈运动员获得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冠军;男篮获第三届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东南赛区第四名。2007年浙江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共获得67枚金牌,列体育专业组总分第一;2010年第五届全国高等师范院校田径运动会,共获得5金2银5铜的成绩,打破两项记录,列总分团体第三、女子团体第二;在2011年浙江省第十三届大学运动会上,男篮获得体育专业组冠军,田径破七项纪录,获36金16银14铜共计66枚奖牌,列体育专业组、高水平组男女团体总分第一名;2012年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夺得1项冠军、1项亚军、4项第三名,获得浙江省参加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突出贡献奖”;2013年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上获得4银1铜的佳绩。

  一、招生项目、人数及范围

  1.高水平运动员:篮球(男子)、田径项目,面向全国招收40名左右,其中篮球15名左右,田径25名左右,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和项目建设需要确定。

  2.体育专业特招生:田径、足球(男子)、篮球(男子)、武术、网球、游泳、乒乓球、排球等项目,面向浙江省招收 18名左右。

  二、报名条件

  1.高水平运动员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其中省外二级运动员仅限篮球(男子)项目特别优秀的考生)。

  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

【2013招生简章】天津财经大学2013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0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五所财经大学之一,是以南开大学经济类专业为基础,并从华北、东北地区高校汇聚一批经济学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组建起来的。经过五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是天津市属重点大学。校园占地1500亩,全日制在校生15800余人;已建成为一所以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等七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外国语言文学等七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工商管理(MBA、EMBA)、公共管理(MPA)、会计硕士(MPAcc)、法律硕士(JM)等12个专业硕士点,已经形成包括博士、硕士、本科生以及成人、留学生教育和从业资格培训等在内的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招生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新生质量逐年大幅度提升,已成为天津市录取新生质量最好的院校之一;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6%以上。在教育部进行的五年一轮次的首批本科教学评估中取得优秀的佳绩。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我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我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3年面向全国30个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学费标准为普通类专业3200-4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招生办公室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3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高考成...

【2013招生简章】天津体育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和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71

  五、办学地址:本科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高职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先锋路(东丽校区)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地方高等体育院校。近年来,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办学规模持续扩大,办学层次逐步提高。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基础建设投入,一批现代化教学、科研、训练设施相继落成,教学管理日趋规范,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现设有15个体育及相关学科本科专业,6个硕士点;是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首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之一;学校拥有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数门市级精品课和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以及市级教学团队;建有天津市以建设全国一流学科为目标的“重中之重”学科和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已形成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3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学校按照政府制订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本科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3200-4000元/生。年,体育单独招生专业8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年。高职学费标准:艺体类专业8000元/生。年,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700-10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3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果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录取工作。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

【2013招生简章】天津农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06-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农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农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农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农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1

  五、学校地址: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农学院创建于一九七六年,是天津市唯一的高等农业院校,为天津市4所市级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单位之一。目前校园占地面积1049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拥有专任教师64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40人,有教授102人、副教授242人。现有43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14个高职专业,涵盖农、工、理、管、经、文、艺术等7个学科门类。水产养殖、作物遗传育种、兽医学、果树学是天津市重点学科,农学和水产养殖学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水产生态与养殖实验室为天津市重点实验室,水产生态与养殖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拥有国家大宗淡水鱼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在2007年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中,获得优秀。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农学院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农学院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天津农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3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天津农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微博]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农学院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农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平行志愿录取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

【2013招生简章】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中国音乐学院

  院校代码:10046

  办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电话:010—64887367/64879806

  传真:010—64879806

  本科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cmusic.edu.cn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业方向 招生名额
音乐学 音乐学系 音乐学 本科五年 15
音乐科技系 音乐声学/乐器学/

录音与扩声

本科四年 12
电子音乐制作 本科五年 3
音乐教育系 音乐教育 本科四年 36
艺术管理系 艺...

【2013招生简章】中国农业大学2013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中国农业大学,英文译名为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分东、西两个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学校网址:http://www.cau.edu.cn,咨询电话:010-62737682。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进入国家“211工程” 和“985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历史始于1905年成立的京师大学堂农科大学,学校的建设目标是世界一流农业大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我校2013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本科学生。招生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各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条 我校2013年按学科大类招生的有:植物生产类(包括农学、植物保护、园艺、种子科学与工程4个专业)、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2个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括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应用气象学、环境工程、土地资源管理、环境科学6个专业)、农业工程类(包括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工程2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包括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等3个专业)、土木类(包括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土木工程2个专业)、水利类(包括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3个专业)、经济学类(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农林经济管理3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3个专业)、化学类(包括化学、应用化学2个专业)、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传播学、农林经济与管理(农业商务方向)3个专业)等11个,共涵盖33个专业。

  按专业招生的有: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园林、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工程力学、法学、社会学、英语、传播学、农村区域发展、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等28个。

  除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为5年以外,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

  第六条 按学科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将按学科大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1~2年以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就业意向等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继续学习,毕业时获得所选专业的毕业证书。

  第七条 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等4个专业只录取有相关专业志愿或有书面报考意向的考生;新生到北京报到,在北京完成第一年的学习后,从第二年起到我校烟台研究院进行教学和实习直至毕业;这4个专业的本科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继续学习;这部分学生的学历证书与其他专业相同。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我校的收费严格按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2013年普通本科学生(含港澳台地区学生)收...

【2013招生简章】合肥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学校全称:合肥师范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7号(三孝口校区),邮政编码230061;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锦绣校区),邮政编码230601。学院网址:http://www.hftc.edu.cn

  一、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录取体制。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招生“学校负责,招办(考试院)监督”录取体制。

  (二)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政治思想品德审核合格,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应层次的标准,以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入学考核标准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坚持保护考生利益,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原则。

  (三)录取办法

  ⒈为保护进档考生利益,投档采用“专业清”方式。即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若该专业录取已满,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文化考试成绩进行调剂;对专业志愿投档数不足的专业,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补充到相关专业,直至足额为止。同等条件下,与录取专业一致的高考单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⒉报考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本科专业,在高考文化课、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安徽省按照艺术类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江苏、山东、江西省考生参加我校“校考”且考核成绩合格,按照我校“校考”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⒊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⒋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我校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且英语口试成绩合格(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我校其他专业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我校,以免影响大学阶段外语学习。

  ⒌经安徽教育厅批准,我校与美国特洛伊合作培养生物科学专业(中美合作办学)学生。

  6.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录取。

  7.招生录取时无男生、女生比例限制,无应届、历届考生限制。

  8.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文化考试成绩依次调剂相对应的专业。

  9.对不符合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招生有关规定的,或不符合我校专业录取要求又不能调剂的,或我校专业招生计划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以上录取原则及要求同招生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方案如有抵触,执行生源所在省制订的年度录取方案。

  (四)体检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体检标准,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审核。对于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专业限报的考生,不能录取到限报专业。

  二、证书颁发

  (一)毕业证书种类。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证书内容填写执行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标准。

  (二)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合肥师范学院

  三、收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551-6367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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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招生简章】安徽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安徽中医药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梅山路103号(东区);合肥市史河路45号(西区);合肥市新站区前江路(少荃湖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中的要求及我校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所有投档考生按总分(含加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确定考生专业时,首先按照“专业清”的原则,首先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实行“专业级差”原则,降一个分数级差(2分)依次进入下一个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总分(含加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2013年我校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列入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对安徽省录取的新生,第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校本科专业且总分高出一本分数线20分的考生,给予减免1年学费奖励;高考总分高出一本分数线10分及以上的考生,允许学生自主选择专业一次。

  4.对于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加分政策予以认可。

  5.对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同等看待。

  6.注意事项:

  (1)学校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语种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入学后需该学英语。(2)在身体健康要求上,严格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鉴于医药工作的特殊性,建议有身体残疾、传染性疾病者不宜报考我校医药类各专业,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应考虑身高因素,以免影响今后就业。

  (3)护理专科专业只招女生,其它各专业本专科男女不限。

  (4)涉外护理专业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六、颁发证书:安徽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169029(兼传真)

  邮编:230001

  网址:www.ahtcm.edu.cn

  九、其他须知:

  1.录取结果:由所在招生的省(市)招办统一公布,学校也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2.本校在校外无分校和二级学院。

  3.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加透明度,学校设立了纪律监督与接受申诉的部门。申诉电话:0551-65169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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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招生简章】安徽农业大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安徽农业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四、办学性质:省属重点大学、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农业部共建高校

  五、办学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校本科专业列入安徽省和其他部分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照相关科目成绩及考生享有的各种加分优惠、能力和特长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2B以上,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3、根据线上生源情况和各省份有关提档比例要求,我校确定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其中在安徽省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

  4、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部分专业对单科成绩有限定。

  (1)报考英语、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10分,报考林学(中外合作培养)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且口语成绩优良。

  (2)报考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经济学、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的考生数学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

  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

  5、英语、对外汉语、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6、按类招生的学生将在学习中期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所含专业。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发现考生不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将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8、对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招生有关规定和我校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9、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鼓励考生A志愿报考,对A志愿报考我校进档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一本分数线5分及其以上,尽可能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10、中外合作培养招生: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加拿大湖首大学(LakeheadUniversity)合作培养林学(含森林经营和管理、森林健康和保护、木材科学、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管理、保护区规划管理五个专业方向)本科专业学生。对于在大学前两年学习期间成绩合格、有经济支付能力的学生,后两年经本人申请,获准签证可赴国外合作学校就读。学生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可获得由双方学校颁发的学历文凭证书。

  七、颁发证书:本科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安徽农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农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农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学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

【2013招生简章】安徽大学招生简章

06-06

    一、学校全称:安徽大学(国标代码:10357)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九龙路111号(本科),合肥市泗州路40号(专科)

  五、录取规则: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本科考生专业分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分档规则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实行“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且各批次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要求须达到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

  4、专科进档考生录取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结合专业志愿分档。

  5、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6、结合人才培养要求,有关专业限定录取条件如下:

  本科:英语、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及国防生各专业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80%,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70%;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日语、法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专业高考外语口试成绩须为“优秀”或满分(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

  人文科学试验班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80%;理科试验班和经济管理试验班均要求高考数学和外语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80%。

  专科: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50%。

  注: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我校将视情况适当调整对高考单科成绩的要求,并报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7、对报考我校试验班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学科竞赛获奖者优先录取(以考生电子档案记载为准)。

  8、报考国防生的考生还须符合国家和军队院校招收专业技术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及相关要求。报考国防生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线方可按规定参加政审、面试和军检。

  9、艺术类专业录取按《安徽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六、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大学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它说明:

  1、为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安徽大学设置文典学院,现有两届在校生。文典学院以“夯实基础、拓宽口径、强化能力、开拓创新”为人才培养基本原则,以造就“具有深厚人文底蕴、扎实专业知识、强烈创新意识、宽广国际视野的人才”为培养目标,充分发挥安徽大学多学科综合优势,配置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量身定制适合学生全面发展和凸显个性的课程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和全程导师制。文典学院今年招生的三个专业分别为:人文科学试验班(可授文学、历史学或哲学学士)、理科试验班(可授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相关专业理学学士)和经济管理试验班(可授经济学或管理学学士),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