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2022年安徽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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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安徽医科大学是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和安徽省共建的省属制重点全日制本科大学,是安徽省第一批地方特色高水平和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共拥有梅山路校区、翡翠路校区和东校区三所校区,学校现在已经开始招生工作了,下面是该校的具体招生章程一起来看看吧!

  安徽医科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安徽医科大学(国标代码:10366),简称安医大;英文译名为Anhui Medic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AHMU。

  第三条 安徽医科大学是安徽省属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和安徽省共建高校,是安徽省第一批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和第一批综合改革试点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本科办学地址分为:梅山路校区、翡翠路校区和东校区。梅山路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邮编:230032;翡翠路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5号,邮编:230601;东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河路(原玉皇山路),邮编230012。

  第六条 安徽医科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安徽医科大学成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对普通高考的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成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指导组,现场指导具体录取工作。

  第八条 安徽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安徽医科大学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等因素,拟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安徽省教育厅审批。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安徽医科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安徽省教育厅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最新文件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

  第十三条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

2022年南京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南京医科大学是一所创办于1934年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共有7个学科门类、19个学院,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医科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京医科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以下简称“学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医科大学。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312;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

  第四条 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首批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医学院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创办于1934年,是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位授权点覆盖医、理、工、管、法、教、文等7个学科门类。现有19个学院,拥有附属医院、区域医疗中心、教学医院、附属疾控中心等丰富的临床和公共卫生教学资源。

  第五条 学校主要面向江苏及江苏以外的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医科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由南京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七条 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由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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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徐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徐州医科大学是隶属于江苏省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共有18个学院、36所附属医院,29个本科招生专业,专业涵盖医、理、工、管4个学科门类,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徐州医科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徐州医科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徐州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徐州医科大学。学校代码:10313,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路209号。

  第四条 学校是江苏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设18个学院(部)、36所附属医院(临床学院),设置29个本科专业,涵盖医、理、工、管4个学科门类。有临床医学、生物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具备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并设有生物学、临床医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临床医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药理学和毒理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等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4‰。

  第五条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徐州医科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徐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是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徐州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教务处,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江苏省等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和合格性考试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

2022年锦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锦州医科大学是“一校两区”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占地面积达99.5万平方米,共开设了28个招生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锦州医科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锦州医科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锦州医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本科医学、教育学各专业在东校园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本科农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在西校园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48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99.5万平方米(约合1491.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9平方米/生;生均宿舍面积7.3平方米/生;生师比13.7;专任教师831人,研究生学位教师比例为95.1%;产权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945.5万元,生均设备16427.4元/生;产权纸质图书116万册,生均图书65.8册/生。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学校根据现有教学资源、自身专业办学条件、专业师资分配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和辽宁省区域协调发展趋势、行业发展状况,结合近几年各省的社会需求及实际就业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学校各专业、各层次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比例不超过国家核定总计划的1%。

  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在投档前投入。

  3.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校仅开设英、日、俄3门外语课程)。

  4.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5.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三、专业设置

2022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哈尔滨医科大学是始建于1926年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教学历史悠久,有着优质的教学资源,师资雄厚,具有相当的发展规模和鲜明的办学特色。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哈尔滨医科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哈尔滨医科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校普通教育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法律和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英文译名Harbin Medic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HMU;

  (二)学校地址:哈尔滨医科大学有两个办学地点,分别为校本部和大庆校区;

  校本部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邮编150081)

  大庆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阳路39号(邮编163319)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国标代码:10226

  (六)学校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入学考核形式以全国统一考试为主。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欢迎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

  第五条 学校设立由主要负责人、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哈尔滨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普通教育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组织全程录取工作;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律检查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组贯彻执行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统筹全校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校本部本科各专业招生具体工作,指导大庆校区招生工作,大庆校区教务处负责校区本科各专业招生具体工作。

  第三章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条件与工作纪律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熟悉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程序;

  (二)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三)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组织纪律性;

  (四)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入学考试。

  第九条 招生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招生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正公平。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

2022年温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温州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共有茶山校区和学院路校区两所校区,学校部分专业对色觉有一定的要求,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温州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温州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温州医科大学

2022年福建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福建医科大学是专注于培养卫生人才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创建于1937年,是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全国文明高校之一,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下面是该学院具体的招生要求,感兴趣的考生们来看看吧!

  福建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为确保我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省级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医科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福建医科大学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福建医科大学(国标代码:10392)

  第四条 办学性质、层次:省属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上街校区: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350122)

  台江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路88号(350004)

  第六条 学校简况: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是我国建校较早的公立本科医学院校之一,是一所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福建省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学校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现有上街、台江2个校区,规划占地约1550亩,有教职医护员工13540多人(含附属医院),在校全日制学生17000多人。专任教师(含临床教师)1646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超55%,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70%。拥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47人次、“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2人、历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5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和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有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工作站4个,院士工作站2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化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省级一流学科6个。

  学校拥有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口腔医院4所直属附属医院。拥有协和临床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省立临床医学院、福总临床医学院、妇儿临床医学院、肿瘤临床医学院等8所临床医学院,在福建省设有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3所临床教学医院及96个专业实践教学基地。附属医院中拥有神经内科、血液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普通外科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5个。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是福建省首批建设的高水平医院,均进入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医院百强排行榜”和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中国医院竞争力·顶级医院百强榜”。附属第一医院与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共建的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福建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为全国首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附属协和医院为综合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牵头建...

安徽医科大学2018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安徽医科大学2018招生章程,更多资讯敬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安徽医科大学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全称:安徽医科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梅山路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邮编:230032;翡翠路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翡翠路15号,邮编:230601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1.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最新文件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2.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进档。4.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5.我校录取按 “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对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随机调剂至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已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考生。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较高的考生。6.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有报考等级要求的,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报考等级要求执行。7.考虑到我校外语教学资源的配置情况和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及以后就业,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不要报考我校。8.不要求加试其他科目。9.考生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10. 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部分新生在高年级阶段可按照个人意愿分流至临床医学(临床病理方向)、临床医学(妇产科学方向)专业。11. 根据我校 “一校多区”的发展战略,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五年制)、麻醉学和康复治疗学专业新生将随机分配至第一临床医学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采用分段式培养模式,低年级学生在梅山路校区学习,高年级学生在各自临床医学院院区学习。12.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录取工作分别按照各自省市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文件执行。13.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安徽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及网址:电话:0551-65167746(兼传真)

  招生网址:http://zs.ahmu.edu.cn/

  E-mail: ahmuzsb@ahmu.edu.cn

  九、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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