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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院拥有良好的自然环境,致力于打造“花园式”校园,学院在2022年开设早期教育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临夏现代职业学院。

  第三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临夏市北滨河东路43号,邮编:731199。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 制:3年。

  第九条 学院概况: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是2015年经甘肃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举办的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位于临夏市东城区,占地面积541亩,总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总投资5亿元。

  学院在2022年开设早期教育、学前教育、护理、口腔医学技术、助产、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学、旅游管理、表演艺术、艺术设计、餐饮智能管理、应用阿拉伯语、应用外语(波斯语)、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工程造价、消防建筑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园林技术、畜牧兽医、运动训练等25个专业。学院立足甘肃,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成立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研究普高招生中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结合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本院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学院原则上以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批次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学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按公布计划进行调档,也可根据各...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19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19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新生按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到院报到。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19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临夏现代职业学院。

  第三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临夏市北滨河东路50号,邮编:731199。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 制:3年。

  第九条 学院概况: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是2015年经甘肃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举办的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位于临夏市东城区,占地面积400亩,总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总投资5亿元。

  学院在2019年开设应用阿拉伯语、应用外语(波斯语)、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表演艺术、护理、口腔医学技术、助产、医学检验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营销与服务、电子商务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等18个专业。学院立足甘肃,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成立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研究普高招生中的重大事宜。下设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结合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本院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学院原则上以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批次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学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18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18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18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临夏现代职业学院。

  第三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临夏市北滨河东路50号,邮编:731199。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 制:3年。

  第九条 学院概况: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是2015年经甘肃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举办的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位于临夏市东城区,占地面积400亩,总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总投资5亿元。现开设应用英语、应用阿拉伯语、应用外语(波斯语)、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表演艺术、护理、口腔医学技术、助产、医学检验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营销与服务、汉语、电子商务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等20个专业。学院立足甘肃,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成立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研究普高招生中的重大事宜。下设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结合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本院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学院原则上以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批次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学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按公布计划进行调档,也可根据各省(自治区...

2014年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小编神速转载《2014年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山东现代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现代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普通高职和对口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现代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22

第五条  学院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  邮编:250104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我院前身为山东民进中西医进修学院,创建于1993年,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基本情况:

2003年在山东民进中西医进修学院和山东现代计算机专修学院的基础上,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为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在山东省会济南,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现有在校生11693人。学院占地面积1266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6.08万平方米,多媒体教室166个,共18091座,教学科研用计算机1721台,实现所有教室多媒体化,馆藏纸质图书121.2万册,电子图书1000GB,建有完善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校内建有电子信息、计算机、汽车技术、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医护、旅游管理等7个实训中心和1个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校外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255处实习实训基地。

学院设有电子信息学院、汽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和人文学院7个二级学院。开设32个高职专业,形成了以工学和管理学为主体、相关专业为支撑、整体优化的建工、汽修、经管、医药卫生、电子信息五大优势专业群。

近年来,学院以学生就业和成长为导向,构建职业核心能力课程体系,广泛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国际合作,多元合作、开放办学,提升毕业生职业核心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开拓毕业生就业新渠道。

[办学理念]

校       训:天道酬勤

办 学 使 命: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使乐业者成才

育 人 理 念:立德树人、知行合一

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职业素养好、岗位技能强、行业知名度高的高端技能型人才。现 代 精 神:自强不息、追求卓越

[专家治校  名师执教]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19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19招生章程,学院面向甘肃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生,学制三年,一起来看看吧!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19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学院具体录取规则,确保教育部招生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专科(高职)、综合评价录取、中职生对口升学和中高职衔接等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4594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第七条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兰州新区九龙江街500号)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是2016年2月2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以甘政函〔2016〕31号文件批复同意设立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以实施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学院由兰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和管理。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和招生就业处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招生督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三条 学院普高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文化课统考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十四条 学院综合评价录取工作中,高中生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职生依据中职主干课程(文化课)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评结果,经各专业所在分院依据其制定的《综合评价录取办法(实施细则)》,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中职生对口升学招生录取按照招生的专业类别(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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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学院具体录取规则,确保教育部招生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专科(高职)、综合评价录取、中职生对口升学和中高职衔接等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4594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学历的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

  第七条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兰州新区九龙江路500号)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是2016年2月2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以甘政函〔2016〕31号文件批复同意设立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以实施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学院由兰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和管理。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和招生就业处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招生督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三条 学院普高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文化课统考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十四条 学院综合评价录取工作中,高中生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职生依据中职主干课程(文化课)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评结果,经各专业所在分院依据其制定的《综合评价录取办法(实施细则)》,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中职生对口升学招生录取按照招生的专业类别(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上不允许跨...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四川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址:

四川省成都西南航空港华创路1号,邮编:610207。

三、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2、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奖者”及有文体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3、严格执行省内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专业确定的主要依据。

4、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体检标准:女生低于1.58米、男生低于1.68米的考生慎报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专业;有色盲、色弱的考生慎报工业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

6、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且对往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一视同仁。

7、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8、对口高职专业录取原则:按总分排序,第一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配到时同类别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9、我院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10、对已录取的考生不退档、不换录。

11、招生录取期间,将在本院招生信息网的《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四、毕业证书发放:

我院各专业学生在校修读期间,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由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具印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五、奖、贷、助学措施

1、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奖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以及覆盖率达到20%的校级奖学金。

2、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最高4000元)和校级贫困助学金。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每人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

4、学校也提供校级困难补助、勤工助学、贫困学生助学岗位等多项资助,学生还可获得由学校合作企业提供的学费、奖学金资助;另外,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8-85879393、85879392

传真:028-85877005

网址:http:...

2022年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秉持开放包容,勤业思行的校训,有工业机器人技术等专业,培养出了诸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学院具体录取规则,确保教育部招生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普高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和中高职衔接等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英文名称:Lanzhou Modern Vocational College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594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九龙江街500号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和招生就业处负责人组成。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招生督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类型

  第十三条 我校专科招生共有五种招生类型,按时间先后依次为: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招生、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中职升学考试招生、普通高考招生(含特殊类(精准扶贫专项)招生和普通类招生)、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最终招生类型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经教育部核准招生专业并下达招生人数。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通过学院网站及公众号等平台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七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