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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招及高考声明

 

  2019年高职单招章程陆续公布,小编为大家提供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招及高考声明,希望大家仔细了解高职单招情况,以防受骗!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招及高考声明

  广大考生、家长:

  为进一步净化我院单招及高招环境,现就2019年单独及高考招生工作声明如下:

  一、招生就业处为负责我院单独及高考招生的唯一职能机构。我院从未委托、授权,任何公司、单位、我院系部及个人开展单招及高考招生咨询活动。

  二、我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从未在校内及校外开设辅导班,请考生及家长切勿轻信。

  三、考生如报考我院单招及高考招生,须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平台、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填报,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现场报名、网络及电话报名、中介报名、现场面试、现场考察。

  四、我院单独招生报名除在我院单招报名系统中缴纳单招考试费130元/人外(省级物价部门核算统一标准),考试及录取期间不存在任何费用。进校后我院所有专业收费标准均已通过省物价部门审批,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招生在线招生计划项目公示学费信息,切勿轻信部分机构及个人。

  五、参加我院单招考生均须参加3月30日全省统一单招考试,我院将严格按照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的单独招生章程开展考试组织及录取工作,正式录取后,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在线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并将收到由我院寄发带有院长签名的录取通知书。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提前面试、加分录取、破格录取、交费录取、保证录取等情形。

  六、考生及家长如需考察及参观我院,请统一到学院博学馆一楼117室(招生就业处)咨询,该地点为我院单招及高招唯一咨询接待点。

  七、单招及高考期间,严禁利用电话及网络主动联系考生及家长开展高招宣传,如确有联系事宜,请认准我院高招统一联系电话:028—82680050、82690045、82690046、82685545(我院从未设置招生咨询手机号,也严禁工作人员利用手机联系考生);我院唯一高招咨询QQ群:278612517(此号码为QQ群号,非QQ号)。

  特此声明。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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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招生计划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出国留学网整理了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希望广大学子们顺利进入高校。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四川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条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学院全称: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英文译名:Sichuan Vocational andTechnical Collegeof Communications。

  第六条学院国标代码:12761;在川招生代码:5152。

  第七条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邮政编码:611130。

  第八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十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一条学院隶属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第十二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四川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执行,并面向社会公示,其中少数民族专科预科、彝文一类模式专科预科第一年收费标准以西昌学院为准,藏文一类模式专科预科第一年收费标准以四川民族学院为准,预科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转入我院相关专业,执行我院相应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资助体系

  学院构建了以国家奖助体系为核心,学院奖助体系为依托,社会力量奖助为补充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名家庭困难学生受到资助。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

  语种不限,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

  第十六条男女生比例

  不作要求。

  第十七条录取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和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报考我院航海类专业须满足以下身体条件: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报考条件: 身体健康,四肢无残缺,无传染性疾病;无红绿色盲,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6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四川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五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三章学院概况

第六条 学院全称: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学院国标代码:12761;在川招生代码:5152。

第八条 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邮政编码:611130。

第九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十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二条 学院隶属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第十三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四川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教育厅统一核准标准执行,并面向社会公示。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

不作要求。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

不作要求。

第十七条 录取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和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

四川高考网:2015年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

 

  紧张的高考终于快要结束了,大家考完后最关心的就是高考分数线 了,报考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 的考生们注意了!2015年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未公布,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一般在6月下旬公布,出国留学网 高考频道为您开通2015年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发布入口。希望对您的有所帮助。

  2015年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

  本网站将首先发布2015年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相关信息,请考生们随时关注 本网站的2015年四川高考分数线

  2015年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没有公布之前,大家可以参考[四川历年高考分数线 以及

2012年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06-19

标签: 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专科层次。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四、录取规则:

  1.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政策。

  2.除轮机工程技术和航海技术专业外,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3.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只招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四肢无残缺,口齿清楚,无传染性疾病;无红绿色盲,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身高155cm-185cm,且无不符合海员体检要求的其他情形。

  4.航海技术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只招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四肢无残缺,口齿清楚,无传染性疾病;辨色完全正常,双眼裸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身高165cm及以上,且无不符合海员体检要求的其他情形。

  5.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6.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位次,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7.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

  8.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9.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10.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11.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及通过学院网站提供查询。

  12.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13.我院单独招生的录取原则按《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五、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

  六、奖、助学办法:

  1、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

  2、助学办法:设有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广州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各类资助。

  七、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8)82680050、82690045 、82690046

  2.联系部门: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3.电子信箱:scvtcc@vip.163.com

  4.学院网址:http://www.svtc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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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05-29

标签: 四川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专科层次。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四、录取规则:
1.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政策。
2.除轮机工程技术和航海技术专业外,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3.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只招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四肢无残缺,口齿清楚,无传染性疾病;无红绿色盲,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身高155cm-185cm,且无不符合海员体检要求的其他情形。
4.航海技术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只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