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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通知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为做好四川省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特发布了单独招生工作通知,详细的招生通知如下,四川考生来了解一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供四川考生参考阅读。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委、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关于推动现代职业 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 发〔2021〕43号)、《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 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 〔2021〕36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 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职单招是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形式,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 分,事关国家科学选拔人才、教育公平和考生切身利益,考生和家长高度关注。各地、各招生 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各招 生院校要强化职业教育特色,坚持科学选人,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方 式,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强化招生院校主体责任,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做实做细报名、命题、 考试、阅卷、录取、公示等工作,确保高职单招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二、招生章程

  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科学严谨认真 制定本校2023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应明确学校全称、校址、办学层次、办学 类型、报考条件、报名办法、考试方式及内容、考试科目及分值、录取规则、成绩公布方式、 计划调整原则、收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件种类、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 渠道等,内容要合法、准确、规范、清晰。

  招生章程须于2023年1月30日12: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招 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 负责。

  三、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各院校须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申报工作的通 知》要求,进行高职单招计划申报。经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

  高职单招计划属普通高职(专科)计划,纳入学校2023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各 院校高职单招计划原则上不低于学校2022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人数的55 %,招收中等 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计划原则上应达到本校单独招生计划人数的50%以上。

  各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规模,结合自身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专业 及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公布后原则上不再更改。

  四、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23年四川...

四川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通知

 

  四川的考生注意了,四川2023年度的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已经发布了,想要报考2024高职单招的考生可提前收藏本篇文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四川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通知”,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四川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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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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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在岗乡村医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安排

 

  目前山西在岗的乡村医生注意了,山西招生考试网发布了全省在岗乡村医生实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考试报名从12月15日开始,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进行考试报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山西在岗乡村医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安排”,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2023年山西在岗乡村医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安排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实施全省在岗乡村医生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提升教育项目的通知》(晋卫基层发[2021]2号)《山 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全省在岗乡村医生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提升教育工作的通 知》(晋卫基层函〔2022〕8 号)文件,我省2023年继续实施在岗乡村医生实行高职院校单独招 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专业

  2023年全省在岗乡村医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由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忻州职业技术学院 负责承担。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设临床医学、中医学和针灸推拿专业,忻州职业技术学院设临床医 学、针灸推拿专业。共招收符合报名条件的1000名在岗乡村医生,招生列入2023年高职单招计划。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全省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或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的在岗村卫生室工作人员;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安心本职,自愿长期在村卫生室岗位工作的人员;

  4、身体健康,能够坚持完成学业者。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还须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按照自愿原则报名参加学历提升教育项目。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方式。

  (三)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

  12月15日8∶00—16日18∶00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网上报名。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逾期不予受理。

  (四)现场确认时间

  12月16日8∶ 00—17日18∶00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进行现场确认。

  (五)报名程序

  1、各县(市、区)招办须在报名开始前编制、打印考生的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并做好网上 报名宣传和培训工作。

  2、考生报名时须先到县(市、区)招办领取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 “山西省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输入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报名信息 采集工作流程及缴费有关要求,详见《山西省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书》。

  3、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须在规定时间(12月16日-17日)到各报名点进行考生数码照片 采集及考生身份证信息校验,并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 错误信息,县(市、区)招办须及时更正,确保准确无误。考生确认签名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 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下载《山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

内蒙古2019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为了方便大家了解内蒙古高职单招考试信息,小编为大家提供内蒙古2019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内蒙古2019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安排已经出炉,何时填报院校?何时考试?一起来看看!

  1.编制招生计划

  2018年12月5日前, 高职院校网上编制招生计划。

  2.报送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12月5日前,高职院校向自治区考试中心报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3.公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12月20日前,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 )公布。

  4.填报报考院校

  12月20日— 26日,考生网上填报报考院校。

  5.组织考试

  2019年1月15日前,各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各科目考试及相关环节考核(含面试、技能考核等)。

  6.征集志愿

  2019年3月4日—8日,未完成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的高校,再次征集考生志愿。

  7.征集志愿考生完成考试

  2019年3月31日前,征集志愿的考生完成各科目考试及相关环节考核(含面试、技能考核等)。

  8.上报考生成绩

  考试结束后7日内,各高职院校将单独招生考生成绩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9.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

  2019年1月25日前,各高职院校将首次填报志愿的考生的拟录取名单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9年4月20日前,各高职院校将征集志愿的考生的拟录取名单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10.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下旬,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将统一公示所有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拟录取考生名单。

  内蒙古2019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时间及地点

  日前,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对2019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做出安排。2019年我区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实行统考,其他艺术类部分专业实行联考。

  美术类专业统考

  1.考试时间

  2019年1月14日,其中:色彩8:30—11:30、素描14:00—17:00、速写17:10—17:40。

  2.考试地点

  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乌海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的考生)、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11个盟市设立考点,考生在本盟市或相应盟市参加美术类统考。

  音乐类专业统考

  1....

陕西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办法

 

陕西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陕西省2023年普通高职单独招生的工作实施办法通知,还不知道详细通知内容的陕西考生们来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有关普通高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各市(区)教育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区域内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并督促做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教育厅

  2022年10月9日

  (主动公开)

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

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职教单招”)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职教单招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三校生”)毕业生;

  4.截至职教单招当年,按照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制完成学业,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5.截至职教单招当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高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其他

  1.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职教单招,参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

四川管理职业学院2019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四川管理职业学院2019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请有兴趣报考四川管理职业学院的同学仔细查看招生章程!

  四川管理职业学院2019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一、招生原则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严格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二、组织保证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2.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成立由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4.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考务工作组,负责命题、试卷领取及保管、准考证发放、考试、阅卷、统分等工作。

  5.学校纪委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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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名

  (一)报考条件

  1.申请报名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毕业生。

  2.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必须参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或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无色盲色弱。

  4.由于用人单位在选录铁道机车和铁道供电技术专业毕业生时,原则上不选录女生,并对身高有一定要求,建议女生和4125px以下的男生慎报,以免影响个人就业。

  (二)报考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3日8:00-3月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填写考生有关信息...

2018内蒙古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通知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8内蒙古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通知,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8内蒙古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通知

  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为做好2018年区内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确保此类招生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内蒙古高职单独招生的主要工作流程为:编制招生计划→公布招生工作安排→考生高考报名→考生网上填报报考院校→院校下载报考考生信息→领取《准考证》→组织考试→院校上报考生成绩→公示考生成绩→确定录取结果→上传录取结果→网上公示录取名单。

  二、编制招生计划

  1.开展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要在本校拟安排的本年度招生规模内,统筹安排统招、高职对口招生、三二转段和单独招生等各种考试招生形式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各高职院校应于12月5日前通过网络将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批的单独招生计划上载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同时应将本校单独招生计划纸质审批表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留存备查。

  2.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院校方可开展高职单独招生。首次开展单独招生的院校,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数控制在本校上年度招生计划规模的30%以内;已经开展单独招生的院校,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数控制在本校上年度招生计划规模的50%以内。

  3.单独招生结束后,相关高校负责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按照单独招生实际录取人数、科类、考生报考类别等编制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以便完成录取、数据上传和新生学籍注册等后续工作。

  三、公布招生工作安排

  12月5日前,各高职院校须将本校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安排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生填报院校前,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 )公布各高职院校的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安排。

  单独招生工作安排应包含招生对象及条件、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科目、考试范围、录取排序办法及其他要求等内容。

  四、考生网上填报报考院校  1.所有参加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在12月1日至12日完成报名、在12月20日至26日完成网上填报报考院校。考生只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和高收费专业(学费标准不低于1万元的专业)调剂。

  对于未完成单独招生计划的高校,2018年3月1日前,公布剩余招生计划;2018年3月1日-5日,再次网上征集考生志愿。未完成计划的高校,原则上不得再追加高职单独招生规模参加征集志愿。

  2.填报院校时首先要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的选择应符合如下兼报志愿规定:

  (1)报考蒙授艺术的考生可兼报汉授艺术专业志愿;报考蒙授体育的考生可以兼报汉授体育志愿。

  (2)报考蒙授艺术(文)、蒙授体育(文)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文科或普通文科志愿;报考蒙授艺术(理)、蒙授体育(理)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理科或普通理科志愿。

  (3)报考汉授艺术(文)、...

2023年湖南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湖南的考生注意了,湖南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有需要知道招考计划和招考流程的考生注意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湖南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可供各位考生参加。

2023年湖南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决策部署及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有关安排,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下同)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通知如下。

一、单招报考

(一)报考对象。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高职单招的人员,须于2023年2月14日-16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手续。具体事项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人员五类社会人员继续纳入单招对象范围。其中,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的身份认定,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1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分别由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如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五类社会人员考生的资格证明材料由考生在报考前提供给拟报考的高职院校审核。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高职院校须将相关认定资料妥善保管备查,录取后及时存入学生档案。

(三)高职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报考。

(四)全省高职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28日。高职单招实行网上报考,报考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报考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二、单招计划及专业

(一)申报单招计划。各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上年度三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0%-70%比例,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申报2023年度高职单招计划。单招计划纳入学校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总计划,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对于社会人员、艺术体育特长考生等,按以下方式单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