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广西科技职业学院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栏目,提供与广西科技职业学院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置的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坐落在广西南宁空港经济开发区扶绥经济区进城大道336号,近邻南宁国际机场,面向中越边境,直通北海,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是求学治学的理想之地。学院占地面积826亩,与山水园林融为一体,生态园林式的校园体现了现代科技校园、生态人文校园的特色。

2016年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学院代码: 14312

第三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民办高职高专。

第四条学制:三年

第五条毕业证书:学生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并经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三年制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第六条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七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宣传和新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组,监督招生办公室和招生录取人员遵守国家招生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程序的合法性,负责考生的来电、来访、申诉、投诉的处理,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与录取规则

2015年广西科技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

 

  我坚信,即便高考是座独木桥,我们凭借自己的努力,也一定能走在前排;我坚信,只要付出,就有收获,辛苦的汗水定能浇灌出累累的硕果;我坚信,皇天不负有心人,必胜的信念定能让我们赢得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请大家考后不要太放松,多研究一下怎样填报好志愿。关注自己心仪院校的高考分数线,报考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学校的考生们注意了!2015年广西科技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未公布,广西科技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一般在6月下旬公布,出国留学网 高考频道为您开通2015年广西科技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发布入口,希望对您的有所帮助。

  2015年广西科技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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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广西科技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没有公布之前,大家可以参考[广西历年高考分数线 以及2015年各省高考分数线预测汇总及2015 ...

【2013高考招生】广西科技职业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广西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 14312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民办高职高专。

  第四条 学 制:三年

  第五条 毕业证书:学生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并经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三年制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第六条 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宣传和新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组,监督招生办公室和招生录取人员遵守国家招生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程序的合法性,负责考生的来电、来访、申诉、投诉的处理,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与录取规则

  第九条 2013年广西科技职业学院计划面向广西、河北、山西、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招收全日制高职新生,其中面向区外统考招生500人,面向区内对口中职招生400人。详细分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的专业、人数、学费标准等,请参阅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

  第十条 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已填报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志愿,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出档到我院的考生,学院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报读的第二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 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第十二条 录取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学生管理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取得学籍,学生在修业期内,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照《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生可以按照《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申请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五章 助、奖学办法

  第十七条 符合条件者经申请审批可获得相应类别的助、奖学金。

  1、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审核批准后,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贷款6000元。

  2、国家助学金:勤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