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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所得税栏目,提供与所得税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所得税1799年创始于英国。由于这种税以所得的多少为负担能力的标准,比较符合公平、普遍的原则,并具有经济调节功能,所以被大多数西方经济学家视为良税,得以在世界各国迅速推广。进入19世纪以后,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开征了所得税,并逐渐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体税种(主要是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征税对象

 

  还不了解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的小伙伴赶紧来看看吧!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征税对象”,本文仅供参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资讯!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纳税金额=(税前工资-5000元-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来说:A先生在北京工作,每月税前工资为1万元,正在租房住,同时需要赡养老人,那么他需要交纳多少元个税?

  我们可以将已知条件分别列出来,税前工资10000元,个税起征点5000元,10000×(8%+0.5%+2%+5%)=1550元,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可抵扣1200元,赡养老人可抵扣2000元。

  纳税金额=(10000-5000-1550-1200-2000)×3%=7.5元。

  总的来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税率有很大的关系,一般工资越高,税率就越高。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5000元,是指工资低于50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是一个好消息。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列举征税的个人所得共11项,具体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帖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钦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面、雕刻、影视、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

  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不包括稿酬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如何去计算?不知道的朋友可以先来看看,下面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准备了“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内容,仅供参考,祝大家在本站阅读愉快!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计算个税方法: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扣除社保后的月工资-起征点5000元)*工资所在级别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工资扣除社保后有12000元,则个人所得税=(12000-5000)*10%-210=490元。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拓展阅读:个人所得税释义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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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师2020财政税收常考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十月底,为了做好考前的备考复习,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初级经济师2020财政税收常考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初级经济师2020财政税收常考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一)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津贴、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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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师2020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备考只剩下一个月的时间,为了加快备考复习的进度,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初级经济师2020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初级经济师2020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一)税前扣除基本原则1.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
2.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
3.不征税收入形成支出不得扣除原则;
4.不得重复扣除原则。
(二)税前扣除的主要项目

【提示1】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按税法规定扣除。

【提示2】广宣费超过限额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业务招待费不可)。

1.工资、薪金: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补充保险: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标准内的部分;
3.利息;
4.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
5.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部分;
6.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020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常考知识点:所得税的主要特点

 

  距离2020中级经济师考试只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为了做好考前的备考复习,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常考知识点:所得税的主要特点”,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常考知识点:所得税的主要特点

  所得税的主要特点

  1.所得税:对所有以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2.所得课税的特点:

  (1)税负相对比较公平,比较符合“量能负担”原则。

  (2)单环节征收,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也不易转嫁,不会影响商品的相对价格。

  (3)税源可靠,收入具有弹性。发挥“内在稳定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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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考点知识: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只有付出努力才能收获成功,考生应该抓紧最后的时间,做好考前的备考复习,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考点知识: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考点知识: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提示】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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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距离考试只有50多天的时间了,为了做好考前的备考工作,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方式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统一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纳税年度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三)预缴申报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四)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五)货币单位

  依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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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考试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九月快要过完了,剩下的备考时间不多了,考生需要加快备考复习的进度,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考试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考试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居民,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非居民,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仅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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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考试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备考复习的时间很紧张,考生需要加快备考复习的进度,追赶时间的脚步,做好考前的备考复习,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考试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考试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中,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称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按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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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考生应该抓紧时间做好备考复习,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初级经济师2020财政税收考试知识点:免征个人所得税”,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初级经济师2020财政税收考试知识点:免征个人所得税

  免征个人所得税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津贴、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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