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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年招生简章

 

  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的2017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年招生简章,希望能帮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3956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条 院校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185号(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六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

  第七条 学院概况: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天山北麓的“戈壁明珠”石河子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多层次、多形式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11年6月20日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面积720亩。专任教师295 人,高级职称教师66人,讲师150人,“双师型”素质教师207人,博士、硕士76人。

  学院积极推行“两轮复合式”、“三轮工学交替”、“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采用“订单式”教育,为学生提供实习岗、就业岗;先后与70多家国内知名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双赢目标;与区内外200多家企业签订了用工协议,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在自治区名列前茅;毕业生“双证率”达100%,用人单位满意率达95%。

  学院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努力将学院办成兵团一流、国内领先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任组长,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

  (四)组织实施开展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五)接待处理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

  (六)具体组织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

  (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八)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九)具体处理招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九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 按志愿优先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数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将按缺额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语种要求:报考学院各专业的...

【2013高考招生】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3956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条 院校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38号小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832000

第六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

第七条 学院概况: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天山北麓的“戈壁明珠”石河子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多层次、多形式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11年6月20日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面积768亩。现有专职教师254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30.5%,“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到70.2%。

学院坚持“修德启智、强能善技、求真创新、育才戍边”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屯垦戍边服务”为办学方向,面向陕西、甘肃、安徽、四川、宁夏等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院实行“定单式”教育,为学生提供实习岗、就业岗,先后与70多家国内知名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双赢目标,并与区内外200多家企业签订了用工协议,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在自治区院校名列前茅。毕业生的“双证”获取率达100%,用人单位满意率达92%以上。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任组长,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

(四)组织实施开展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五)接待处理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

(六)具体组织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

(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八)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九)具体处理招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九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 按志愿优先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数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将按缺额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

05-30

标签: 石河子 新疆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院国标代码:13956

  第四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条院校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38号小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邮编:832000

  第六条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

  第七条学院概况: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天山北麓的“戈壁明珠”石河子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多层次、多形式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11年6月20日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面积768亩。现有专职教师254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30.5%,“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到70.2%。



  学院坚持“修德启智、强能善技、求真创新、育才戍边”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屯垦戍边服务”为办学方向,面向陕西、甘肃、安徽、重庆、宁夏等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院实行“定单式”教育,为学生提供实习岗、就业岗,先后与60多家国内知名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双赢目标,并与区内外100多家企业签订了用工协议,连续三年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毕业生的“双证”获取率达100%,用人单位满意率达92%以上。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任组长,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

  (四)组织实施开展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五)接待处理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

  (六)具体组织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

  (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八)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九)具体处理招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九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按志愿优先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数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将按缺额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