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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师范学院录取结果公布网址2013

 

  亲爱的各位高考生及家长,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 https://www.liuxue86.com/gaokao/)为大家收集了2013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院校的相关网站,方便考生在进行志愿填报的时候有所参考,以及最新的录取查询结果。

  学校:大庆师范学院

  网址:http://www.dqsy.net/

  简介:大庆师范学院坐落于有“绿色油化之都、天然百湖之城、北国温泉之乡”美誉的中国著名石油工业城市——大庆市。学校的前身是1965年创办的大庆师范学校。1980年经教育部批准大庆师范学校升格为大庆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大庆师范专科学校改建为大庆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以大庆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建立大庆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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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

 高考分数线是考生和家长最为关注的内容之一,因此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的小编为您收集整了此内容。本页内容主要是大庆师范学院在地区的高考分数线资讯。谢谢您的访问!最后,预祝各位考生在今年的高考中能够取得优异成绩。

学校类型: 普通本科  所在地: 黑龙江   性质类别:师范类
通讯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佳路23号
联系电话: 0459-5510088/5510288
E―mail : zsjy@dqsy.net
网    址:http://zsjy.dqsy.net
更多高校录取分数线:https://www.liuxue86.com/gaokao/


查看:2013高考分数线

高考分数线 大庆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
LIUXUE86.COM专题:全国历年高考理科分数线汇总 全国历年高考文科分数线汇总

  平均分是指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平均分数。平均分,是考生当年进入高校所平均水平的体现。比较几年的平均分,如果考生都能够处于这个位置,那该考生被录取的可能性在不发生特别意外的情况下是非常大的。可以说,使用好平均分就能很好避免“大小年”的影响。因此,我们在使用分数线时,应将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结合使用,并特别重视平均分的意义。

  相对于平均分,录取线差更具参考价值,而且是高考填报志愿的重要参考依据,所谓录取线差该院校当年平均录取分数与其在所在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差值,中国教育在线建议考生用“录取线差”来分析。由于每年高考模式不一、高考试卷难度有别,造成各个院校各年度的录取分数可能发生较大的变化。但是通过大量的统计和分析,我们发现,对多数院校来说,尽管录取分数波动较大,但其录取线差一般波动不会太...

2016大庆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大庆师范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大庆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完善招生规章,做到依法治招,确保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大庆师范学院(10235)

第三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依据上级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负责解决招生及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学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及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录取工作。

1.各批次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相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专业录取时,按考生实际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2.投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要求制定,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00%比例分配专业,缺额专业将在剩余投档考生中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3.理工、文史专业录取办法: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对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在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按省统考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使用我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成绩的省份,按我校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5.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体育专业课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体育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按照体育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6.专业录取时,我校执行教育部有关对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政策的规定。对于考生享受的各种政策,学校在提档时予以认可,专业录取时则按高考实际分数排序,在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顺序为有政策加分的考生,文史类考生先后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理工类考生先后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学校按大类录取的学生,一年级进行通识教育后,按照学生的意愿和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8.考生录取专业确定后,不予更换专业。

9.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0.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外语语种均不受限制。

第九条招生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

大庆师范学院2018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大庆师范学院2018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大庆师范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完善招生规章,做到依法治招,确保我校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大庆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235)

  第三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依据上级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负责解决招生及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学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及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教育部核准的计划为准。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录取工作。

  1.各批次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相同批次录取控制线。

  2.投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要求制定,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00%比例分配专业,缺额专业将在剩余投档考生中依据分数择优录取。对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他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依据分数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理工、文史专业录取办法: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即先按考生高考实际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专业课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在使用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省份,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使用我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成绩的省份,按我校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后按文化课总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专业课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体育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按照体育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后按文化课总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专业录取时,我校执行教育部有关对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政策的规定。对于考生享受的各种政策,学校在提档时予以认可,专业录取时则按高考实际分数排序,在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顺序为有政策加分的考生,文史类考生先后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理工类...

2022年大庆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大庆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面向全国各省发起招生工作,详细内容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大庆师范学院2022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大庆师范学院2022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完善招生规章,做到依法治招,确保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大庆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235)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依据上级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以及解决招生及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学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及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录取工作。

  1.各批次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执行教育部以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对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政策的规定。

  2.投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要求制定,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00%比例分配专业,缺额专业将在剩余投档考生中依据分数择优录取。对于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他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依据分数作调剂录取;对于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执行,考生须满足填报志愿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考生投档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次序进行录取,专业次序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加数学之和、外语。

  4.理工、文史专业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即先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下述原则录取:

  (1)按照单科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录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单科成绩顺序的,则按照其规定执行。否则,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的单科顺序执行;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2017年大庆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大庆师范学院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大庆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完善招生规章,做到依法治招,确保我校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大庆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235)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依据上级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负责解决招生及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学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及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录取工作。

  1.各批次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相同批次录取控制线。

  2.投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要求制定,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00%比例分配专业,缺额专业将在剩余投档考生中依据分数择优录取。对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他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依据分数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理工、文史专业录取办法: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即先按考生高考实际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专业课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在使用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省份,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使用我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成绩的省份,按我校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后按文化课总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专业课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体育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按照体育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后按文化课总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专业录取时,我校执行教育部有关对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政策的规定。对于考生享受的各种政策,学校在提档时予以认可,专业录取时则按高考实际分数排序,在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顺序为有政策加分的考生,文史类考生先后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理工类考生先后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

2008年大庆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05-11

标签: 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08年大庆师范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完善招生规章,做到依法治招,确保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大庆师范学院。

第三条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文理学科并重,工学、教育学、管理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四条 学校坐落于经济发达、驰名中外的石油城——大庆市。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依据上级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负责解决招生及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执行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要求进行规范招生;

2、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发展规划,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

4、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学校基本情况和招生政策;

5、负责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

6、组织实施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7、对录取新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8、配合、支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做好相关服务与协调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及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结构及就业率等为依据,克服盲目性和短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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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大庆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9年大庆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完善招生规章,做到依法治招,确保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大庆师范学院。
第三条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文学、理学、教育学、工学、法学和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 学校坐落于经济发达、驰名中外的石油城——大庆市。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上级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负责解决招生及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执行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要求进行规范招生;
2、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以及学院的发展规划,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
4、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学校基本情况和招生政策;
5、负责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
6、组织实施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7、对录取新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8、配合、支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做好相关服务与协调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及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结构及就业率等为依据,克服盲目性和短期行为。
第十条 生源计划的制定以各地人才需求情况、对等招生协议落实情况、上级总体平衡情况及考生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为依据。生源计划经主管院领导审定,报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招生就业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寄(送)到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黑龙江省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