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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申论范文: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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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典申论范文: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政府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国各级政府的根本宗旨,政府的各项管理行为都应该始终围绕着人民利益的维护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然而,现实中却时常爆出各类侵害群众利益、危害社会稳定的政府行为。以检查为名“依法抢劫”;盲目执行上级决定,肆意破坏群众财产;处理群众纠纷,徇私舞弊,激化社会矛盾。以上种种政府弊病的出现的根源在于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淡薄,违规滥用职权。要想真正落实政府为民服务的宗旨,就必须将政府的各类行为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建设法治政府。

  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深化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公正。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各种利益关系不断调整,人们的经济被重新洗牌,对未来不确定性使得我国社会进入矛盾高发期。如何妥善处理进行利益分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李克强总理指出,解决各类利益纠纷必须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政府若能在处理各类利益纠纷中坚持依法办事,公平公正,就能够找到各个群体的利益公约数,找到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因此,各级政府及其官员都应该始终奉行法治原则,依法改革,推进社会利益合理分配,在全社会营造出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

  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规范行政行为,改善政府形象。整体而言,我国各级政府均能做到执政为民,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例如,一些政府部门在解决群众问题时吃拿卡要,寻租索贿;在办理各项惠民政策时打折扣、搞变通;在面对群众求助时相互踢皮球。这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的根源就在于政府人员缺乏法治,对自身的法定职责认识不清,或是拒不执行、变通执行。这些不良行为的存在和蔓延必然损害政府形象,疏远党群关系,甚至危及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各级政府必须落实法治要求,切实依法履行各项职责,规范自身行为,树立为民亲民形象。

  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化解矛盾冲突,维护社会稳定。政府在社会管理坚持法治原则,充分保障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必然能够提高执法行为的可接受程度,避免矛盾对抗。深圳市某街道面对占道经营的商贩法治观念淡薄,不配合,且执法本身得不到司法机关支持的情况下,在执法过程中引入律师队伍监督指导执法队员的执行行为,同时对商贩开展法律宣讲。由于执法行为更加人性温情,注重现场证据,这就使得发生在执法现场的直接对抗和冲突大大减少。因此,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该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执法监管方式,将自身行为纳入到法律的监管之后,确保各类执法行为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从而有效避免矛盾冲突,维护社会稳定。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作为社会管理的核心主体,政府在法治国家的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着力完善法律体系,规范执法程序,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政府,必然能够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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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申论范文: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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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法治精神贯穿到改革发展全过程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作为现代文明的重要成果和人类文明发展到更高阶段的重要标志,法治事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

  从号称权力来源于神意的神权之治,到重视社会习俗与礼仪道德的礼法之治,人类历史上曾经探索过各种不同的治理方式和治理机制,对法律和法治的认识也在不断进步。现代法治祛除神秘,承认人的理性与价值,又坦然承认人类本性中的缺陷,强调以理性约束任性、以良法善治规范人的行为。因此,现代法治体现了人类不断超越自身局限,探索更科学、更有效的国家治理机制的愿景与努力。

  法治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是一个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经济发展、文化繁荣、人民安康的重要保证。通过提供秩序,法治为人民生活提供安定性、确定性和可期待性,从而安顿人心。通过规则之治,法治为纷繁芜杂的人世生活提供依据和指引,从而明断是非正误。通过保障权利,法治成为捍卫人民群众权益的有力武器。通过正当程序,法治为公权力打造坚固的铁笼,防止权力徇私和权力滥用。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重大进步。在思想观念上,确立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方针,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法治的根本不同之处。在制度建设上,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个体系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体现出鲜明中国特色。在法治实践上,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当前,我国法治建设领域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我们以更大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地将法治建设推进下去。不仅要以法律的形式将我国改革开放的成果确定下来,更要将法治精神贯穿到未来改革创新的全过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破解国家治理中的各种难题。这就要求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抓住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将法治精神体现到国家治理的各方面。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建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弘扬法治精神,抓住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不仅要大力推动普法教育、促进全民守法,而且要鼓励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法治建设,使他们不仅成为法治的受益者,而且成为建设者和维护者。

  人类社会生活不断发展前进,各国法治实践日益多样多变。中国的法治建设不是简单延续传统法家法治的母版,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不是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实践的再版,也不是西方法治发展模式的翻版,而是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国的法治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也将为人类探索更优治理机制提供富于思想启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