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湖南农业大学2022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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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招生简章】安徽农业大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安徽农业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四、办学性质:省属重点大学、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农业部共建高校

  五、办学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校本科专业列入安徽省和其他部分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照相关科目成绩及考生享有的各种加分优惠、能力和特长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2B以上,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3、根据线上生源情况和各省份有关提档比例要求,我校确定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其中在安徽省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

  4、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部分专业对单科成绩有限定。

  (1)报考英语、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10分,报考林学(中外合作培养)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且口语成绩优良。

  (2)报考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经济学、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的考生数学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

  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

  5、英语、对外汉语、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6、按类招生的学生将在学习中期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所含专业。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发现考生不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将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8、对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招生有关规定和我校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9、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鼓励考生A志愿报考,对A志愿报考我校进档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一本分数线5分及其以上,尽可能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10、中外合作培养招生: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加拿大湖首大学(LakeheadUniversity)合作培养林学(含森林经营和管理、森林健康和保护、木材科学、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管理、保护区规划管理五个专业方向)本科专业学生。对于在大学前两年学习期间成绩合格、有经济支付能力的学生,后两年经本人申请,获准签证可赴国外合作学校就读。学生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可获得由双方学校颁发的学历文凭证书。

  七、颁发证书:本科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安徽农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农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农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学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

新疆农业大学2013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新疆农业大学是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一所多科性农业高等院校,前身为新疆八一农学院,是在毛主席和周总理的亲切关怀下,1952年8月由王震将军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步兵学校的基础上创建。1995年4月21日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办学目标为:以农业学科为优势,以自然科学为主要学科领域,以应用学科为主要发展方向,农、理、工、经、管、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综合实力处于西北一流、国内知名的多科性农业大学。本科基本学制:汉语言4年、民语言4年(另预科一年);专科基本学制:3年。

  第二条为了保证新疆农业大学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新疆农业大学普通本、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新疆农业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新疆农业大学设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七条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是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新疆农业大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新疆农业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九条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新疆农业大学录取批次,区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区内分为本科零批次、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和专科一批次。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新疆农业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要求,报考我校高水平试点项目的考生(排球),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者在教育部考生信息网上公示后方可填报我校。

  第十三条考生志愿级差等效成绩相同时,汉语言、民考汉考生依次按照原始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英语和数学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民语言和双语班考生依次按照原始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数学和汉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十四条凡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生工作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均按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我校招生计划的2%-3%,用于照顾录取南疆地州及贫困县的考生。

  第十六条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汉语言和民考汉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5分;报考我校汉语言专业的民语言考生,高考汉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

  第十七条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专业的双语班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40分。

  第十八条报考我校农业水利工程、土木工程专业的民语言考生...

云南农业大学2013招生简章

 

  云南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科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特色的省属重点大学,连续八年在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优秀,2012年入选“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所高校”,同年,学校招生就业处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

  云南农业大学。

  (二)学校代码

  10676(部标)。

  (三)学校性质

  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学制及校址

  学校位于昆明市北市区,办学层次为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本科学制四年(建筑学专业为五年)。

  二、录取规则

  按照“学校负责、招考院监督”的录取体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3年招生录取规则。

  (一)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本科招生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三)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四)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五)对报考同一专业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依次按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和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六)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制定的加分政策,所加的分数并入总分后,按以上原则录取。属下列情况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有文艺特长(如乐器、舞蹈、书法、绘画、唱歌等)的考生。

  2.有体育特长(特别是获国家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和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3.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省(市)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省(市)以上单学科竞赛优胜奖的考生。

  5.思想品德好且有突出事迹的考生。

  (七)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并需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

  (八)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九)“生物技术”专业为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同时又是云南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在云南省内招生批次为本科第一批A类,高考英语笔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十)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十一)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降10-20分投档”的鼓励政策,并结合各省(市、区)的具体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予以录取。

  (十二)学校招收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资格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十三)在生...

【2013招生简章】中国农业大学2013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中国农业大学,英文译名为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分东、西两个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学校网址:http://www.cau.edu.cn,咨询电话:010-62737682。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进入国家“211工程” 和“985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历史始于1905年成立的京师大学堂农科大学,学校的建设目标是世界一流农业大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我校2013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本科学生。招生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各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条 我校2013年按学科大类招生的有:植物生产类(包括农学、植物保护、园艺、种子科学与工程4个专业)、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2个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括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应用气象学、环境工程、土地资源管理、环境科学6个专业)、农业工程类(包括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工程2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包括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等3个专业)、土木类(包括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土木工程2个专业)、水利类(包括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3个专业)、经济学类(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农林经济管理3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3个专业)、化学类(包括化学、应用化学2个专业)、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传播学、农林经济与管理(农业商务方向)3个专业)等11个,共涵盖33个专业。

  按专业招生的有: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园林、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工程力学、法学、社会学、英语、传播学、农村区域发展、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等28个。

  除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为5年以外,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

  第六条 按学科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将按学科大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1~2年以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就业意向等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继续学习,毕业时获得所选专业的毕业证书。

  第七条 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等4个专业只录取有相关专业志愿或有书面报考意向的考生;新生到北京报到,在北京完成第一年的学习后,从第二年起到我校烟台研究院进行教学和实习直至毕业;这4个专业的本科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继续学习;这部分学生的学历证书与其他专业相同。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我校的收费严格按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2013年普通本科学生(含港澳台地区学生)收...

2014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各大高校的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陆续的新鲜出炉啦,欢迎广大考生留意,出国留学网还会继续关注各大高校的研究生招生简章,敬请关注。

  我校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有两种类别: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和历年试题可浏览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61.187.55.45/yjsc/yjszs/shuoshi.asp)。研招办有招生简章备索。联系电话:0731-84618111,传真:0731-84618198。

  第一部分研究生奖励与资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取得学籍的所有全日制脱产类研究生均可申请。

  2.发放标准

  现行评选比例约占可参评人数的8%,硕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年20000元。

  二、学校助学金(此为现行标准,国家新政策出台后或会调整)

  1、发放对象

  已取得学籍且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已转入学校的脱产类研究生。

  2、发放标准

  (1)在培养年限内,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在培养年限内,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三、研究生三助津贴

  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研、助管、助教岗位,各类岗位每月津贴高达500元。

  四、优秀生源奖

  1、奖励对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列所报考专业第一的统考考生。

  2、发放标准

  每个专业评选1人,每人奖金1000元。

  五、学习优秀奖学金

  1、奖励对象

  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

  2、发放标准

  硕士按50%的比例评选,一等奖学金每人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

  六、科研成就奖学金

  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并依据参评者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或取得其它突出科研成果的数量和等级进行评选。

  七、优秀学位论文奖励

  1、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

  2、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八、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工作时间满一年的研究生干部。

  2、发放标准

  每年按研究生干部总人数10%的比例评选,每人1000元。

  

九、北美校友会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已取得学籍的全日制脱产类研究生。

  2、发放标准

  每年评选2人,每人奖励600美元。

  十、关工委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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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2017招生简章汇总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南京农业大学2017招生简章汇总,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南京农业大学2017招生简章汇总
1 南京农业大学2017保送生招生简章
2 南京农业大学2017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吉林农业大学2017年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吉林农业大学2017年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吉林农业大学2017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农业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街2888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园艺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社会学专业、家政学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农学专业、植物保护专业、园艺专业、园林专业、动物科学专业、动物医学专业、水产养殖学专业、中药学专业、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专业、应用化学专业、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环境科学专业、环境工程专业、生物技术专业、生物工程专业、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交通运输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自动化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粮食工程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植物科学与技术专业、应用生物科学专业、动物药学专业、草业科学专业、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市场营销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旅游管理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制药工程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艺术设计学专业、广告学专业、传播学专业、工艺美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生物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农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目前,学校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学校各类专业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