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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8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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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8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4359 在湘招生代码:4747 外省招生代码见各省考试院通知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科技产业园学士路 邮编410208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主办单位: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业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中职对口升学类分类录取。

  第十七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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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学校介绍

  学校简介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公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由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教育业务由湖南省省教育厅管理。

  地理位置:

  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主校区位于湘江之滨、岳麓山下。主校区占地面积403亩,建筑面积15.1万平方米。环境幽雅,是理想的求学园地。

  办学规模:

  学院拥有GMP模拟制药车间、GSP模拟标准实训药房、食品检验加工等实验实训室,校外实训基地,131个,是中央财政支持的生物技术与应用(生物制药方向)实训基地。学院现有教职工333人,在校学生6000余人。

  生活条件:

  宿舍为8人间标准公寓(每人配备衣柜和书桌,无线网全覆盖),每个宿舍均带独立卫生间(供热水)、洗漱台、生活阳台和空调。每个楼层配备洗衣机、直饮水机、电开水器等。有两个大型食堂,有多个具特色的饮食区。

  办学业绩:

  学院是湖南省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是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和医药行业高技能人才定点培训基地。学院曾获得“全国医药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医药教育先进集体”、“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教学工作优秀单位”、“湖南省招生就业先进单位”、“湖南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

  培养目标:

  学院现开设有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与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测等17个专业(方向),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本位的办学理念,注重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特别是职业技能在我省和全国同类院校的技能展示的舞台上多次获得优异成绩。

  坚持服务学生实习和就业需要,目前与1000多家食品医药企业建立了人才供求关系,毕业生遍布湖南、广东、上海等地食品医药卫生行业,就业率达98%以上。经过近40年的积累,学院已建成药学、医疗器械和食品类专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现正致力于将我院建设成为湖南乃至中部地区同层次院校中有较大影响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医药行业从业人员重点培训基地和生物医药产业技术服务中心。

  二、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7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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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7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4359 在湘招生代码:4747 外省招生代码见各省考试院通知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科技产业园学士路 邮编410208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主办单位: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业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中职对口升学类分类录取。

  第十七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

2016年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14359 在湘招生代码:4747 外省招生代码见各省考试院通知

第五条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科技产业园学士路 邮编410208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主办单位: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业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2015年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05-27

标签: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4359 在湘招生代码:4747 外省招生代码见各省考试院通知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科技产业园学士路 邮编410208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主办单位: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业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中职对口升学类分类录取。

第十七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