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竣工结算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竣工结算栏目,提供与竣工结算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竣工结算,建筑学术语,是指一个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全部竣工,发承包双方根据现场施工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变更鉴定,定额预算单价等资料,进行合同价款的增减或调整计算。竣工结算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和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通用条款中有关条款的内容与价款 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出入的,以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为准。

二级建造师202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点知识:竣工结算的程序

 

  时光飞逝,为了做好考前的备考工作,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二级建造师202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点知识:竣工结算的程序”,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二级建造师202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点知识:竣工结算的程序

  知识点:竣工结算的程序

  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合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在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合同工程期中价款结算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完成竣工结算文件,并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人催告后14天内仍未提交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编制竣工结算文件,作为办理竣工结算和支付结算款的依据,承包人应予以认可。

  2.发包人核对竣工结算文件

  (1)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核对。发包人经核实,认为承包人还应进一步补充资料和修改结算文件,应在上述时限内向承包人提出核实意见,承包人在收到核实意见后的28天内按照发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补充资料,修改竣工结算文件,并再次提交给发包人复核后批准。

  (2)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再次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予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承包人对复核结果无异议的,应在7天内在竣工结算文件上签字确认,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或承包人对复核结果认为有误的,无异议部分办理不完全竣工结算;有异议部分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3)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不核对竣工结算或未提出核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已被发包人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

  (4)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出的核实意见后的28天内,不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提出的核实意见已被承包人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

  (5)发包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28天内核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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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案例《以案释法》: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法律性质

  【案情回放】

  2007年8月18日陕西重彩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彩公司)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以下简称四医大)签订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重彩公司负责四医大药学系中试楼装修工程;按四医大药物研究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变更单施工,根据竣工图纸和现场签证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工程自2007年8月18日开工至当年11月28日竣工;合同价款暂定108万元,重彩公司按审计决算造价的9.45%优惠四医大药物研究所;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75%工程款,决算审完后,付至95%工程款,留5%质保金,保质期结束后付清。重彩公司开始施工后,因四医大工程项目多次变更,2008年11月17日重彩公司完成了全部工程,当日四医大投入使用。2015年12月2日四医大出具的审核报告载明:工程结算造价为1987987.14元,四医大已付81万元,剩余工程款未付。重彩公司经多次向四医大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四医大支付剩余工程款1177987.14元及利息56082元。四医大辩称,其仅对工程量进行了审计,双方并未形成最终结算,重彩公司未按工程约定期限完成竣工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提起反诉,请求重彩公司给付四医大工期延误违约金1292191.64元。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四医大给付重彩公司工程款1177987.14元及利息56082元;驳回四医大的反诉请求。

  【不同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2007年8月18日重彩公司与四医大签订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后,重彩公司已按合同及四医大要求增加的工程项目完成施工。2015年12月四医大完成审定工程结算造价1987987.14元,重彩公司认可该造价,双方已经形成最终结算。因四医大多次变更、增加工程项目,导致施工工期延误,重彩公司不存在逾期竣工的事实,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因四医大在本案中提出的反诉时间已逾诉讼时效,其反诉不应得到支持,因此四医大应按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结算向重彩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

  第二种意见认为,重彩公司完成工程属实,但其仅对工程量进行了审计,双方并未形成最终结算,不能以工程量清单作为结算依据;四医大虽然变更、增加了工程项目,但仅同意重彩公司延期一个月,而重彩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期限竣工,导致工程延期长达325天,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每推后一天按工程总造价2‰罚款,向四医大支付逾期交工的违约金;四医大在本案中提出的反诉诉讼时效并未逾期,其反诉应该得到支持。

  第三种意见认为,重彩公司与四医大签订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是确认一方当事人是否构成违约的前提条件,只有合同有效,方能确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本案争讼之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确认有效;合同履行期间,重彩公司未能按约完成竣工,系工程项目变更所致,因此重彩公司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工程量是施工方在施工期间经建设方对其工程施工项目数量确认的明细清单,并无具体造价数额,因此四医大出具的审核报告并非工程量清单;诉讼时效是基于权利受到侵害请求法院进行保护的期间,因本案...

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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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

  1、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2、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

  (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500万元~2 000 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2 000万元~5 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5 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竣工结算文件提交、审核的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可认为其约定期限均为28日。

  3、工程竣工价款结算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按以上规定的期限(合同约定有期限的,从其约定)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1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4、索赔及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结算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5、未按规定时限办理事项的处理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巳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6、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1)双方协商确定;(2) 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3)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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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二建《建筑工程实务》重点:工程竣工结算

 

  你掌握了二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实务的“工程竣工结算”考点吗?跟着出国留学网二级建造师频道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更多建筑工程实务考点、试题以及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2016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实务考试》重点: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

  一、竣工结算原则

  (1)任何工程的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全部完工、经提交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以后方能进行。

  (2)工程竣工结算的各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各项规定,严禁高估冒算,严禁套用国家和集体资金,严禁在结算时挪用资金和谋取私利。

  (3)坚持实事求是,针对具体情况处理遇到的复杂问题。

  (4)强调合同的严肃性,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5)办理竣工结算,必须依据充分,基础资料齐全。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竣工结算的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d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之后,发包人在其后的28d内进行核实、确认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结算。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d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如果发包人在28d之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竣工调值公式法

  应用调值公式时注意三点:

  (1)计算物价指数的品种只选择对总造价影响较大的少数几种。

  (2)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调价品种和波动到何种程度可调整(一般为10%)。

  (3)考核地点一般在工程所在地或指定某地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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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Z102037竣工结算与支付

  考点1竣工结算编制与复核

  1.编制和复核的依据。

  (1)计价规范;

  (2)工程合同;

  (3)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工程量及其结算的合同价款;

  (4)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调整后追加(减)的合同价款;

  (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投标文件;

  (7)其他依据。

  2.竣工结算的计价原则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

  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其他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计价:①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②暂估价应按计价规范相关规定计算;③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④施工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⑤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⑥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包括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规费和税金按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应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规定标准缴纳后按实列入。

  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进人结算。

  考点2竣工结算的程序及结算款支付

  1.竣工结算的程序

  (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2)发包人核对竣工结算文件。

  (3)竣工结算文件的签认。

  2.竣工结算款支付

  (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

  承包人应根据办理的竣工结算文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该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①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②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③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④实际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2)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后7天内予以核实,向承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

  (3)支付竣工结算款。

  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按照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结算款。

  考点3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比例从结算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属于自身责任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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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一:竣工结算编制与复核

  1.编制和复核的依据。

  (1)计价规范;

  (2)工程合同;

  (3)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工程量及其结算的合同价款;

  (4)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调整后追加(减)的合同价款;

  (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投标文件;

  (7)其他依据。

 

 2.竣工结算的计价原则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

  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其他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计价:①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②暂估价应按计价规范相关规定计算;③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④施工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⑤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⑥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包括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规费和税金按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应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规定标准缴纳后按实列入。

  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进人结算。

  考点二:竣工结算的程序及结算款支付

  1.竣工结算的程序

  (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2)发包人核对竣工结算文件。

  (3)竣工结算文件的签认。

  2.竣工结算款支付

  (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

  承包人应根据办理的竣工结算文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该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①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②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③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④实际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2)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后7天内予以核实,向承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

  (3)支付竣工结算款。<...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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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竣工结算

  11.1 竣工付款申请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在按照第13.2款[竣工验收程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并提供完整结算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发包人按照第4.5款[造价咨询人]委托了造价咨询人的,承包人可以按照发包人的指示,将上述文件提交给造价咨询人。

  竣工结算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

  监理人对竣工结算报告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竣工付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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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 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l)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监理人应按照承包人竣工付款申请金额,在以下时间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500万元以下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内完成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500万元-2000万元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2000万元-5000万元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内完成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完成审核;

  (2)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核查结果后28日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己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