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绍兴司法考试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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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司法考试考点有那些

 

  绍兴司法考试考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宪法与行政法考点:

  1. 宪法基本原理:包括宪法的立法程序、违宪审查、修宪等相关内容;

  2. 行政法基本原理:包括法律适用、行政法规、行政行为、行政裁量权等;

  3. 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包括行政许可与审批制度、行政许可的程序与条件、行政处罚的种类与程序等。

  二、民法与经济法考点:

  1. 婚姻家庭法:包括婚姻成立和效力、离婚、家庭财产制度、监护权等;

  2. 民事责任法:包括侵权行为、合同法、不当得利等;

  3. 担保物权法:包括抵押、质押、留置、占有等;

  4. 公司法:包括公司设立、公司组织形式、公司股权、公司债务等。

  三、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考点:

  1. 刑法基本原理:包括刑法的适用和解释、刑法的违法成立和免责情节等;

  2. 刑事责任与刑罚:包括犯罪构成要件、犯罪的种类和情节、刑罚种类和执行等;

  3. 刑事诉讼程序:包括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证据收集和固定、刑事判决等。

  四、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伦理:

  1. 法律职业道德:包括律师、公证员、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

  2. 法律伦理:包括法律伦理基础、法律伦理规范与实践、法律伦理教育与培训等。

  五、诉讼法与法律实务考点:

  1. 民事诉讼法:包括民事诉讼的起诉、举证、调解、判决、执行等程序;

  2. 刑事诉讼法:包括刑事诉讼的起诉、审判、刑罚执行等程序;

  3. 行政诉讼法:包括行政诉讼的起诉、诉讼标的、诉前准备、裁判文书等。

  以上只是绍兴司法考试的一些主要考点,具体的考点还需参考考试大纲和教材。在备考过程中,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深入理解各个考点的相关知识,并进行实际案例分析和模拟答题,以更好地掌握考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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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考点都有哪些

 

  司法考试考点内容都有哪些?想知道的小伙伴赶紧看过来,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司法考试考点都有哪些”仅供参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资讯!

  司法考试考点都有哪些

  司法考试考点都有哪些

  一、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电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应注意区分民事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区别。

  2、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其他组织。国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成为民事主体。

  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各种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具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或知识产品、人格利益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还包括权利本身。

  4、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二、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1、支配权是指权利主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属于支配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和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

  2、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以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属于形成权。抗辩权是指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如先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

  三、自卫行为

  1、自卫行为是指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或有受到侵害的现实危险时,权利人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害的发生或扩大。自卫行为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种形式。

  2、自助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对他人的人身自由予以拘束或对他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毁损的行为。对此我国法律尚无明文规定,但实践中存在。自助行为的条件是十分严格的,通说认为需要四个要件:

  (1)为保护自己的权利;

  (2)情势紧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

  (3)采取的手段适当;

  (4)事后及时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四、按份责任、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

  这是根据各责任人之间的关系进行的分类。

  1、按份责任是指多数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各自承担一定份额的民事责任。至于按份责任中各个责任人之间责任份额的大小与多少,应由法律规定或者通过当事人自行约定,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推定各责任人承担相同的份额。

  2、连带责任是因违反连带债务或者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责任,各个责任人之间具有连带关系。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

  3、补充责任是指在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其应负的民事责任时,由有关的人对不足部分依法予以补充的责任。

  五、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自...

2017司法考试考点精选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落下帷幕,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考点精选”,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考点精选

  【问题1】诈骗罪与民事纠纷的区别?

  【回复】两者区别在于:

  1.主观目的不同。主观目的是从客观行为推断出来的,《刑法》对诈骗罪目的规定的很明确,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民事欺诈行为一般来讲是用夸大事实或虚构部分事实的办法,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通过履行约定的民事行为,以达到谋取一定利益的目的。由此可见,二者的出发点是根本不同的。

  2.客观行为不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不仅在主观故意方面是不同的,而且在客观表现方面也是不同的,其实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是相互呼应的。

  (1)欺骗内容不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行为都虚构了一些事实情况,一个是虚构了基本事实一个是虚构了辅助事实。

  (2)履行承诺的实际能力和行为不同。诈骗罪的行为人根本不打算实现自己的任何承诺,也没有能力实现承诺。区分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关键应该是履行承诺的实际能力和行为。

  (3)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一般来说,民事欺诈行为人本来就不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因此总是积极的承担责任,是主动的承担。而诈骗罪的行为人则是迫于法律的威慑,而不得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是被动的承担。

  概而言之,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欺诈程度如何、有无履约能力以及是否有实际履约行动等等,都是据以考察行为人罪与非罪的事实,而且必须把这些因素结合起来判断,其中任何一个因素都不可单独作为区分的标准。

  【问题2】罪状,及其分类的概念。

  【回复】简单罪状,是指条文只简单的规定罪名或者简单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刑法采取简单罪状的方式,是因为这些犯罪的特征易于被人理解和把握,因而无需在法律上作具体的描述。简单罪状虽然缺乏对犯罪构成特征的具体描述,但条文 简练概括,避免繁琐。

  叙明罪状,是指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作了详细的描述。在我国刑法中,叙明罪状占多数,这是因为叙明罪状对犯罪的特征有详细的描述,有助于对犯罪的认定和统一适用法律。

  空白罪状,是指条文没有直接地规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而是指明确定该罪构成需要参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空白罪状必须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才能够正确的认定该种犯罪的特征。

  引证罪状,是指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采用引证罪状是为了避免条款间文字上的重复。

  【问题3】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回复】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两者区别在于:

  1.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在主观方面的区别。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虽然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但两者的犯意不同。非法拘禁罪的主观目的仅仅是为了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当然,他的动机有很多种,如泄愤报复,逼取口供,索要债务等。绑架罪的主观目的有两种,一种是为了勒索财物,一种是为了其他的非法利益。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只是一种手段。

  2.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在...

泉州司法考试考点是什么

 

  泉州司法考试的考点主要涵盖法律基础知识、法律实务和司法职业道德等方面。下面将对这些考点进行详细、具体和生动的解释。

  一、法律基础知识考点

  1. 民法:包括民事权利与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和组织、民事责任等内容。

  2. 刑法:涵盖犯罪与刑事责任、刑事制度、刑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等。

  3. 行政法: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制度、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督等。

  4. 经济法:重点考察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5. 宪法与行政法规:重点考察宪法基本原则、宪法修正条文和行政法规制定与解释等。

  二、法律实务考点

  1. 诉讼法律实务:涉及诉讼程序、适用法律、证据收集和举证等方面。

  2. 司法解释和案例分析:重点考察相关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的理解与应用能力。

  3.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考生能够准确、规范地书写诉状、合同、判决书等法律文书。

  三、司法职业道德考点

  1. 职业道德伦理:涵盖法官职业道德、律师职业道德、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等方面。

  2. 司法行政规范:重点考察司法行政人员的纪律规定和职业规范。

  除以上考点外,考试还可能会涉及一些案例分析、法律条文解读和实际问题判断等内容。因此,考生需要全面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条文进行论证和解释。此外,考生还需要具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良好的法律素养和道德品质。

  为了准备司法考试,考生应该制定科学的学习计划,选择优质的教材和参考书籍,加强对法律基础知识的系统学习和记忆,掌握相关的法律实务和司法职业道德。可以通过刷题、模拟考试、参加培训班等方式来提升自己的应试能力。此外,考生还要注重实际案例的分析和解决,以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总结来说,泉州司法考试的考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法律实务和司法职业道德等方面。考生需要全面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熟练运用法律条文进行论证和解释,具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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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海南司法考试考点设置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即将到来,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海南司法考试考点设置”,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海南司法考试考点设置

  据《海南2016年司法考试公告》,海南省2016年司法考试考点设置如下:

  2016年,海南省国家司法考试设置海口、三亚2个考区

  海口考区:包括海口市、文昌市、琼海市、儋州市、定安县、澄迈县、临高县、屯昌县;

  三亚考区:包括三亚市、三沙市、万宁市、东方市、五指山市、陵水县、保亭县、乐东县、白沙县、昌江县、琼中县。

  海口考区今年限定报名人数2400人,达到报名限定人数后,报名系统不再接受考生选择海口考区报名,考生可选择其他考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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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司法考试考点设置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即将到来,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辽宁司法考试考点设置”,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辽宁司法考试考点设置

  据《辽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辽宁省2016年司法考试考点设置如下:

  2016年我省共设沈阳、大连、锦州、盘锦四个考区。

  沈阳、抚顺、本溪、丹东、铁岭市的应试人员在沈阳考区参加考试;大连的应试人员在大连考区参加考试;锦州、阜新、朝阳、葫芦岛市的应试人员在锦州考区参加考试;鞍山、辽阳、营口、盘锦市的应试人员在盘锦考区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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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考点:法律援助制度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即将到来,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那么我们要怎样才能有效率的复习,赢得考试的胜利呢?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司法考试考点:法律援助制度”,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司法考试考点:法律援助制度

  一、法律援助制度的概念

  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社会志愿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

  

二、法律援助对象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利益需要帮助,或者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我国公民。

  2、盲、聋、哑人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

  三、法律援助范围

  刑事案件: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民事、行政案件: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绐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四、法律援助机构

  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立法或者计划设立的,或各社会团体或个人基于自己的社会责任感自发建立的实施法律援助的特定组织形式。

  五、法律援助申请和审查

  申请:

  1、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5、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

2017年青海司法考试考点设置

 

  要参加司法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青海司法考试考点设置”供参考,本网站将实时更新更多相关资讯,请不要错过。感谢大家浏览本页面,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青海司法考试考点设置

  青海省只设置1个省直考区。

  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

  青海省设藏文试卷考点、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