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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19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2019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已公布,今年东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150人。一起来看看吧!祝大家备考顺利!

  东南大学2019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选拔”考试招生模式,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目标,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19年东南大学在江苏省继续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选拔志向远大、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着力培养成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高中毕业生。志向远大、成绩优异、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含)及以上的理科考生; 2、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排名位于年级前列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15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类)

具体专业(类)

招生计划

文科类

文科试验班类(郭秉文班)

文科试验班类(郭秉文班)

25

理科类

建筑类

建筑学

5

...

南京林业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已公布

 

  南京林业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已公布,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南京林业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已公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9〕6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9年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办法公布如下:

  一、 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9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 报名条件

  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备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一)竞赛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生物、信息学)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或者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竞赛项目详见附件1)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独立参赛或排名第一);

  (二)学业优秀类: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四星级高中的考生,高二上下、高三上共三个学期的期末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排名全部在全年级同科类排名前20%;非四星级高中的考生,高二上下、高三上共三个学期的期末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排名全部在全年级同科类排名前5%;

  (三)思想品行类: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或者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级市(含)及以上奖励;

  (四)创新潜质类:对资源、生态及环境等我校特色学科相关领域具有浓厚兴趣、且高中阶段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者在其它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需附详细资料说明、或佐证材料),经我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定的具有创新潜质。

  三、 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附件2。

  以报名条件(四)“创新潜质类”报名的考生,填报专业限定在与其创新潜质相对应的专业。如填报专业与潜质不符,则不享受综合评价录取相关政策。

  四、 报名办法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包括:

  1.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2.报名条件相关以及其他综合素质优秀的证明材料(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3.教务部门提供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期末成绩汇总表(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

  4.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须加盖中学公章);

  5.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可读,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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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60年,应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隶属中央(军委)气象局,前身为南京大学气象学院,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7年以来,先后实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的多方共建。现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学校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教育培养体系,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大气科学学科在教育部一级学科评估中蝉联全国第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9]6号)精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选拔和录取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到我校就读。

  一、招生范围

  具有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理科和文科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其中文科计划不超过60人,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招生专业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设置如下:

  我校与中国科学院大学2019年联合培养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


高考科类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人)

理科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南京医科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南京医科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4月上旬已公布,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9时至2019年4月22日17时。

  南京医科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的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将在江苏省内进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致力医学事业并适合医学人才培养的优秀高中应届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招生计划

临床医学

5+3医

理科

30

口腔医学

5+3医

理科

2

扬州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章程

 

  扬州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章程4月9日公布啦!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扬州大学2019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总数的5%(260人左右)。

  扬州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选拔考试招生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9〕6号)等文件精神,扬州大学2019年继续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优秀和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突出的江苏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对照报名条件,由本人申请、经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后可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

  二、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9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总数的5%(260人左右)。

  三、报名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等级或“合格”等级;

  2.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总表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中获得2个及以上“A”等级,其中“运动与健康”项为“A”或“B”等级。

  ㈡专项条件

  1.学科竞赛类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类 高中阶段语文成绩较好,在高三第一次或第二次模拟考试成绩在115分(含)以上(以Ⅰ卷满分160分计,不含Ⅱ卷附加分),并且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高中阶段英语成绩较好,在高三第一次或第二次模拟考试成绩在95分(含)以上(以满分120分计),并且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4.思想道德类 思想道德品质优秀,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各种思想道德品质类奖励或荣誉,或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5.农科学科潜质类 热爱农学学科类专业,立志服务三农,在高三第一次或第二次模拟考试中成绩在年级前30%,或高中阶段化学或生物成绩有三个(含)以上学期位于年级前20%。

  以上条件所对应的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应在2019年4月20日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具备报名...

南通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南通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终于公布了,即日起至4月19日,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祝你报考顺利!

  南通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9]6号)精神,2019年,我校在江苏省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明显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在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获得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奥赛获奖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三等奖(含)以上者;

  2、科技创新类: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三等奖(含)以上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大赛等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者;

  3、品德优秀类:思想道德品质优秀,高中阶段获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4、学业优秀类: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同年级同科类学生前列。排名要求:来自四星级中学的考生须排名前30%;来自三星级及民办中学的考生须排名前10%。

  二、招生计划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约180人(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不超过我校2019年本科一批次招生计划总数的5%)。根据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拟向考生开放以下专业(如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我校也将做相应调整):


科类

江苏师范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江苏师范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4月份已公布,今年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一起来看看吧!

  江苏师范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9〕6号)相关要求,我校2019年继续开展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拟选拔一批具有教育情怀和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适教乐教的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1.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2.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1

汉语言文学

文科

2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科

3

英语

南京师范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公布啦!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120名,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只能选一个报名!

  南京师范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9〕6号)的精神,进一步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综合评价人才选拔新模式,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符合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的江苏省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120名。

  三、报名条件

  申请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须满足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每项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均达到合格等级,且须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

  1、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科类学生中前10%。

  2、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科类学生中前30%,且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

  ①英语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②人文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的文科考生;

  ③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理科考生(落款为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和中国动物学会);

  ④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注: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同时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考核,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只可在两类选拔中选择一类进行考核。

  四、招生专业


文科类

理科类

南京工业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已经公布,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9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文理科比例1:4)。

  南京工业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国家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考试院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高考招生制度改革,2019年我校将继续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学校测试、学业水平、综合素质、学科特色“五维一体”的综合评价结果,择优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9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文理科比例1:4)。

  二、招生专业

  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科类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等情况综合考虑,报考相对应的专业。根据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特向考生开放我校“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专业等优势专业。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A等级(全国2%~5%),并在2018年软科世界大学一流学科排名中位居全球第36名、全国第4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材料类专业)、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安全工程专业)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B+等级(全国10%~20%),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位列江苏第一;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四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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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条件

  具有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四大类条件之一的考生选择一种类型报考,考生身体条件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

  1.学业优秀类。符合我校优秀生源标准的学生:要求四星级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及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科类学生中前20%(含);或素质教育推进好、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的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及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科类学生中前30%(含)。

  2.学科专长类。符合我校优势学科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要求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3.特殊才能类。符合我校特殊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以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为准,要求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类竞赛、学科类竞赛(除奥林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