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营业税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营业税栏目,提供与营业税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营业税(Business tax),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2015年5月,营改增的最后三个行业建安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方案将推出,不排除分行业实施的可能性。其中,建安房地产的增值税税率暂定为11%,金融保险、生活服务业为6%。这意味着,进入2015年下半年后,中国或将全面告别营业税。

2018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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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营业税

  1. 营业税

  作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单位是指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和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无论其是否独立核算,均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2. 纳税对象

  包括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三个方面:

  (1)提供应税劳务。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和服务业等7项。

  (2)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体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和商誉等。

  (3)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具体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在转让该项股权时,也视同销售不动产。

  3. 计税依据和税率

  (1)计税依据。我国营业税计税依据为计税营业额。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如下:

  1)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分包时,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单位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的,无论是“包工包料”还是“包工不包料”,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格;从事安装工程作业的,凡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款营业额;

  3)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营业税;自建房屋对外销售(不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的,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4)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税率。营业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 交通运输业 3%建筑业 3%金融保险业 3%邮电通信业 3%文化体育业 5%娱乐业 5%~20%服务业 5%转让无形资产 5%销售不动产 5%

  4. 应纳税额计算

  营业税应纳税额一般根据计税营业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3.4.1)

  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但对其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5. 纳税地点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营业税起征点与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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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营业税起征点与税收减免

  营业税起征点与税收减免

  一、营业税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 000-5 000元;(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二、营业税税收减免

  (一)免征营业税的项目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二)减征或免征营业税的项目

  1.金融保险类;

  2.科技信息类;

  3.文化教育类;

  4.军转、残疾和下岗再就业类;

  5.医疗卫生类;

  6.其他业务类。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或销售额、转让额)×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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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要点:营业税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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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要点:营业税计税依据

  营业税计税依据

  一、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又称营业税的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二、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一)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业的营业额为从事交通运输纳税人提供交通劳务所取得的全部运营价款和价外费用。

  (二)建筑业

  建筑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承包建筑工程、修缮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和其他工程作业所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即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及价外费用。

  (三)金融保险业

  1.金融业的营业额主要包括贷款利息收入、金融商品转让收益、融资租赁收益以及从事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的手续费收入。其应税营业额的确定有三种方法:一是以收入全额为营业额;二是以余额为营业额;三是以手续费收入为营业额。

  2.保险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保险业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收入。

  (四)邮电通信业

  1.邮政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传递函件或者包件、邮汇、报刊发行、邮政物品销售、邮政储蓄或其他邮政业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额。

  2.电信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电报、电话、电传、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或其他电信业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额。

  (五)文化体育业

  文化体育业的计税依据为从事文化体育业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包括演出收入、播映收入、其他文化收入、经营游览场所收入和体育收入。

  (六)娱乐业

  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茶水、鲜花、小吃等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七)服务业

  服务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各项服务业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全额。

  1.代理业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

  2.旅店业的营业额为提供住宿服务的各项收入。

  3.饮食业的营业额为向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而取得的餐饮收入。

  4.旅游业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广告业营业额为从事广告设计、制作、刊登、发布等活动取得的广告收人。

  6.租赁业务的营业额是经营租赁业务所取得租金的全额收入,不得扣除任...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营业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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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营业税征税范围

  营业税征税范围

  一、营业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的无形资产或者销售的不动产,均为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应税劳务包括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二、营业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一)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二)兼营行为

  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三)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特殊业务的征税规定

  税法对几种特殊业务是否征收营业税作了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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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营业税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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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营业税的特点

  营业税的特点

  一、营业税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劳务税。

  二、营业税的特点

  1.以非货物营业额为征税对象;

  2.按行业大类设计税目税率;

  3.计算简便,征收成本较低。

  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营业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中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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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废止营业税条例和修改增值税条例

 

  2018注册会计师复习备考已经开始,因为很多政策每年都在更新,所以大家在备考阶段也应该时刻关注这些政策信息,才能更好的应对考试。出国留学网将实时更新注册会计师考试资讯,敬请关注!

  国务院决定废止营业税条例和修改增值税条例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促进实体经济振兴加快转型升级;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促进实体经济振兴、加快转型升级;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推动营改增改革成果法治化。

  会议指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结合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加快建设和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这对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打造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一要营造有利于工业互联网蓬勃发展的环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扩大市场主体平等进入范围,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通过财税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开展债券、股权融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创新金融服务等,促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二要大力推动工业企业内网、外网建设。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发展大型工业云平台,实现企业内部及产业上下游、跨领域各类生产设备与信息系统的广泛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促进制造资源、数据等集成共享。对接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开展协同设计、众包众创、云制造等创新应用。三要加大政府对基础网络建设的支持。到2020年基本完成面向先进制造业的下一代互联网升级改造和配套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专网降费用、提速率。完善法规、标准、标识解析等体系。引导企业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推动攻击防护、漏洞发现、安全审计、可信芯片等产品和技术研发。围绕汽车、电子、能源、航空航天等重点制造领域建设网络和平台安全保障管理与技术体系。加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快工业无线、低功耗广域网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前沿技术应用。四要依托工业互联网促进开放融通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大中小企业跨界融通,支持中小企业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形成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多层次公共平台。推动开放合作,鼓励国内外企业跨领域、全产业链紧密协作。简化认证、减少收费等,兼收并蓄,广揽人才,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发展智能、绿色的先进制造业。

  会议指出,经法律程序批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原来实行营业税的服务业领域已统一征收增值税,实质上全面取消了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际已停止执行。为巩固和扩大营改增大幅减税成果,必须修改相应法规,并重新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全面取消营业税,调整完善增值税征税范围,将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规定为增值税纳税人,并明确相应税率。根据13%这一档增值税率已取消的情况,将销售或进口粮食、图书、饲料等货物的税率由13%...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重点:营业税征税范围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初级会计师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诚意整理“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重点:营业税征税范围”,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重点:营业税征税范围

  营业税征税范围

  一、营业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的无形资产或者销售的不动产。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2、应税劳务是指除加工、修理修配之外的劳务(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

  提示: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够数时,交个人所得税。

  3、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提示:有形资产分为有形动产和不动产。增值税的涉税范围涉及到的是有形动产;对于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征收营业税。有形动产≠流动资产 不动产≠固定资产 (例如汽车是有形动产;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

  注意“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也缴纳营业税: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销售按销售不动产纳税,自建按建筑业纳税。)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营业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一)混合销售行为

  1、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

  (1)混合销售行为的一般税务处理可以简化为:以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纳增值税;以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纳营业税。

  举例:(1)电视机厂在销售电视机时发生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2)歌厅在提供娱乐服务时发生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营业税。(2)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营业税的,营业额为应税劳务营业额与货物销售额的合计。

  2、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1)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二)兼营行为<...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营业税税目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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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营业税税目与税率

  营业税税目与税率

  一、营业税税目

  (一)交通运输业3%

  1、子目: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打捞可比照水路运输的办法征税)

  2、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此税目。

  提示: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二)建筑业3%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1、装潢公司为客户包工包料装饰房屋的工程收入,全额计税。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差额计税;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业务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自建行为: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也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也缴纳营业税;先按建筑业3%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5%缴纳营业税。

  (三)金融保险业5%

  1、金融业子目: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企业将资金贷给其他企业使用)

  提示:下列金融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1)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外汇、有价证券或期货;

  (2)金融企业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以及金银买卖业务;(金银买卖业务征增值税)

  (3)外国银行分行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向其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转让企业产权和股权的行为;

  (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5)金融机构往来业务;(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服务征营业税)

  (6)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

  2、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的业务。

  提示:下列保险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1)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 (2)保险公司的摊回分保费用不征收营业税。

  (四)邮电通信业3%包括邮政、电信及与邮政、电信相关的业务。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此税目征收营业税。

  1、各子目的具体范围,如邮政业务包括经营各种信函、包裹、汇兑、邮票发行、集邮和邮件运输、报刊发行等邮政业务活动;

  2、销售邮务物品(如信封、信纸、汇款单、邮件包装用品等),缴纳营业税,而非增值税;

  3、在提供电信业务的同时附带销售专用和通用的电信物品(如电报纸、电话号码簿、电报签收簿、电信器材、电话机等),缴纳营业税,而非增值税。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考点:营业税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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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考点:营业税计税依据

  营业税计税依据

  一、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营业额)

  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一)价外费用

  1、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计税营业额(价外费用)不应包括:同时符合三项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营业额的基本规定

  1、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

  2、纳税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改变将已缴纳过营业税的预收性质的价款逐期转为营业收入时,允许从当期营业额中减除;

  3、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4、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核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提示:(1)核算的顺序:先平均价格,后组成计税价格;(2)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

  5、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6、购置税控收款机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的规定

  (1)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2)普通发票: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

  7、外币折合人民币的规定: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二、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一)交通运输业

  1、一般:取得的全部运营价款和价外费用。

  2、两个余额计税:(2010年政策发生变化—财税[2010]8号,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考试以教材内容为准。)

  (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

增值税和营业税有什么区别

 

  国务院日前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3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出国留学网带你来看看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区别,供您参考借鉴。

  增值税和营业税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增值税与营业税?

  增值税是对货物和服务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税种。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税种。

  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主要区别:

  ①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种,是中央与地方分享税种,营业税为地方政府独享的第一大税种。

  ②增值税为价外税,不计入企业收入和成本;以货物和服务的增值额为税基,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抵减进项税额的余额。营业税是价内税,对全部营业额收取,按照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的营业额或转让额、销售额依法定的税率计算缴纳。

  为什么要营改增?

  营改增最大的变化,就是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实现了增值税“道道征税,层层抵扣”的目的,能有效降低企业税负。

  更重要的是,营改增改变了市场经济交往中的价格体系,把营业税的“价内税”变成了增值税的“价外税”,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这将从深层次上影响到产业结构的调整及企业的内部架构。

  营改增的发展历程

  按照国家规划,我国营改增分为三步走:

  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进行营改增试点;

  第二步,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

  第三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营改增。

  本次营改增改什么?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

  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

  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为什么要全面推开营改增?

  ①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

  ②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

  ③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

  ④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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