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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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是全国十大最具办学特色示范院校。现有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阳光招生工程”要求,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北大学现代学院,英文名:MODERN COLLEGE OF NORTHWEST UNIVERSITY,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是由西北大学申办、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本科院校,学校位于西安。学校开设有特色专业二十多个,如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学、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新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摄影、表演、音乐学、舞蹈学、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财务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

  学校国标代码:13678,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办学层次:本科;办学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滦镇科教园陈北路1号。邮编:710130。招生咨询电话029-81555895、传真029-81555825。

  第三条 学校具有本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拟在陕西、河北、内蒙、山西、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甘肃、宁夏、新疆、广东、江苏、黑龙江等18个省(自治区)投放招生计划,具体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证书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校本部和省级招生部门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各省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专业课有组织校考的省份,优先承认我校校考成绩,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志愿清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2、专业课未组织校考的省份,承认该省统考、联考或其他院校校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志愿清前提下,按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含陕西省),在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如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机构有统一要求,按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政策执行。

  3、陕西省内艺术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①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学、戏剧...

2017年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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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阳光招生工程”要求,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是由西北大学申办、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本科院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学校国标代码13678;办学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滦镇科教园陈北路1号。邮编:710130。招生咨询电话:029-81555895、传真 029-81555825。

  第三条 学校具有本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按规定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在陕西、河北、内蒙、山西、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甘肃、宁夏、新疆、广东、江苏、黑龙江等18个省(自治区)投放招生计划,具体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证书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校本部和省级招生部门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各省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和志愿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第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专业课有组织校考的省份,优先承认我校校考成绩,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志愿清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2、专业课未组织校考的省份,承认该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专业志愿清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根据陕西省《关于做好2017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6〕47号文件要求,省内招收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认可陕西省播音编导类省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达到陕西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4、专业课校考及统考均未涉及的省份,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认可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校考合格成绩,录取时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