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栏目,提供与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供你参考,更多相关资讯本网将持续更新,请及时关注。

  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学校招生章程发布的通知》的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统一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80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简介: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贵安新区管委会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作为贵安新区唯一的一所直属高职院校,学校将站在新起点,肩负新使命,以全日制高等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为辅,同时举办非学历教育,紧紧抓住职业教育大力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优势与特色,以“产、教、学、研”的高度融合为目标,坚持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加强科学研究与科技创新等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采取“校政合作,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素质教育,创业教育”等模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办学,立足贵安,大力培养紧扣贵安新区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人才,为贵州经济的发展作贡献。

  学院 2016年9月完成第一届高职招生录取,截止2018年3月,学院在校生7001人,其中:高职2615,中职4386。学院共有专兼职教师317人,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级职称35人,具有硕士学位的36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纪委(纪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和监督录取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录取时实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偱志愿”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017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80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简介: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为辅,同时举办非学历教育。学院位于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马场科技新城,东邻“七星湖湿地公园”,南邻青山,西邻“富士康小镇”,北邻“011基地300医院”,生活方便,校园环境优美,隔路相邻“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贵安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等西南地区产业企业集中的园区,是职业院校学习、实习及就业的典型优化模式。

  学院校园规划占地面870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办学规模10000人,学院建安投资15.2亿。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共有专兼职教职工400余人。其中,专职教师近300人,其中高级职称28%,中级职称近46%,“双师型”教师比例达70%。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科技新城龙潭路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委员会以及招生录取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五条 学院2017年招生专业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信服务与管理、数控技术、汽车电子技术、软件技术、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通信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等12个专业,分专业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录取时实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偱志愿”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七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原则(含平行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第八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