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银川能源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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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银川能源学院招生简章

 

  银川能源学院是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宁夏首府银川市,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银川能源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银川能源学院招生简章

  银川能源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名称:银川能源学院。(学院代码:13820)

  第二条 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永宁县王太堡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银川能源学院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

  第六条 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培养目标

  第八条 银川能源学院创建于1999年,办学23年来,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坚持应用型本科的培养定位,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途径,形成了能源与化学工程类、能源与电气工程类、汽车与机械工程类、土木与建筑工程类、生物与农业工程类、商务与金融工程类、传媒与信息工程类、艺术与教育类专业集群。

  第三章 录取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 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相关录取政策执行;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若报考同一专业志愿,分数相同时将根据单项成绩择优录取。理工类单项成绩比较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英语;文史类成绩比较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英语。

  第十三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将根据其他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各专业招生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语专业、其他非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我院认可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成绩,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招生部门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范围内,确定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分数线。

  文理科计划通用。录取时按照文理科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和文化课均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文史类单科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顺序为...

山西能源学院2017招生简章

 

  本文“山西能源学院2017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山西能源学院

  2.学校代码:51189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办学性质:公办

  7、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常建忠 职务: 院长

  8.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西街28号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63号

  二、体检要求:

  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无其它特殊要求。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三、录取原则

  1.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但所有招生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考生须服从学校教学安排,建议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如服从专业调剂,不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计划已满,将予以退档。

  5、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以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挡,录取时承认加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文科类考生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类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7、男女比例:本科专业采矿工程和专科专业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2017年招生各专业办学地址匀在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63号

  五、颁发证书

  1、本科学生学习四年期满后,符合山西能源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山西能源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山西能源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西能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专科学生学习三年期满后,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山西能源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七、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西街28号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63号

  邮政编码:030600

  咨询电话:0351—2167670

  电子邮箱:sxmgyzs@163.com

  网 址:http://www.sxmtxy.net

  山西能源学院

  2017年5月25日

2022年银川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银川科技学院是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是自治区向应用型整体转型的试点院校,被誉为“银川市园林式单位”的称号,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银川科技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银川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银川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银川科技学院(原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4200)。

  第二条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银川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银川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银川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八条 银川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设信息工程学院、财经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艺术学院、传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8个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本年度开设机械工程等29个本科专业(方向),以及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等13个专科专业,形成了工、管、文、艺、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学校以“博学德清、鼎新致用”为校训,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学校管理诸方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力培养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有国际化视野、扎实专业基础、良好人文素养、较强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合作办学空间,全面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目前已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韩国、泰国、马来西亚、爱尔兰、瑞士等国家的百余所知名高校深度合作,打造了“4+1”、“4+2”本硕直通培养计划,助力广大学子在银川科技学院实现从专科到世界名校硕士的华丽转身,成为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新时代创新型高学历人才。

  学校先后荣获“银川市园林式单位”、“银川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权威媒体和机构评为“社会影响力独立学院”、“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综合实力独立学院”、“实力典范民办高校”和“就业竞争力示范高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历年分省计划情况,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近年来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及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预留的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部分报考人数较多且提高投档比例省份的考生录取。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新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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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银川能源学院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银川能源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银川能源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银川能源学院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

第三条 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银川能源学院。(学院代码:13820)

第五条 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永宁县王太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含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第八条 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培养目标

第九条 银川能源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民办高校)。银川能源学院创建于1999年,办学16年来,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践行“胸怀祖国,修身齐家平天下、放眼世界,勤学苦练铸人生”的校训,坚持应用技术型本科的培养定位,以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为核心目标,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途径,形成了能源与化学工程类、能源与电气工程类、汽车与机械工程类、土木与建筑工程类、生物与农业工程类、商务与能源经济类、传媒与信息工程类7大专业集群。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章 录取

第十条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原则进行。若报考同一专业志愿考生,分数相同时将根据单科成绩分择优录取。理科类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数学、英语;文史类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英语。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将根据其他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所有招生专业男女生均可报名,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第十三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凭银川能源学院普通本专科高等教育录取通知书,按规定要求的报到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第四章 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设有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五章 毕业及就业

第十五条 学生入学后,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银川能源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银川能源...

2022年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是国家级高端能源化工基地。有化工自动化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的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和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学校国标代码:14737。

  联系电话:0912-2257009 0912-2436234,传真:0912-3628222

  校官方网站:http://www.ylnkxy.com/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院校,学制三年;办学类型为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院坐落于陕西省榆林市,国家级高端能源化工基地、榆林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交通便捷,环境适宜,学院占地近500亩,校舍建筑面积11.6万多平方米,专任教师222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45人,硕士以上学历(学位)46人。在册学生4800余人。学院下设能源化工系、智能工程系、现代服务系、汽车工程系、艺术教育系、医学系、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六系一部一院,开设化工自动化技术、煤化工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机电设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物联网应用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护理、口腔医学技术、学前教育等专业,各专业均文、理、三校生兼收。现有化工总控实训室、采矿仿真实训室、水处理技术实训室、数控编程实训室、工业机器人实训室、车工、焊工实训室、电气装置实训室、电子电工实训室、航空波音737-800、CBT教室、高铁实训室、形体礼仪实训室、汽车检测与维修实训室、新能源汽车检测实训室、电钢琴实训室、幼儿画室、语音室、舞蹈室、计算机网络实训室等四十多个专业实训室,校内实习基地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3个,总教学设备总价值4817万元,纸质图书21万册数。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监察招生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对象

  第八条 学校按照主管教育厅的政策要求,经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教育厅下达。2022年拟面向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山西、...

2022年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是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获评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称号。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重庆能源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名称: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院教育部代码:14238

  第四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批准成立时间及单位:学院2009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委主管的民办高职专科院校。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艺术类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另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第九条 不限定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第十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对于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我院无预留计划。

  第十二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在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我院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院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投档规则投出的考生。在录取专业时,根据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清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

2022年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位于闻名中外的“中国风谷”达坂城,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有热能动力工程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及自治区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校名称: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院校代码:12570。

  第四条 院校类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职民办院校。业务主管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学院联系方式:0991-5945901;5945902。

  第五条 院校地址、办学层次、类型及联系电话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达坂城区洛宾路8号邮编:830039。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电话:0991-5945901。

  网址:http://www.xjnyedu.com。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设立由院长任主任,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副主任的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下设以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2022年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

  第九条 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一)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南疆单列、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三校生升高职”批次根据“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

  高职(专科)批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或往届民语言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

  (三)加分、降分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四)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五)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教学厅...

2017年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重庆能源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名称: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院教育部代码:14238(国标代码)

  第四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批准成立时间及单位:学院2009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委主管的民办高职专科院校。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三校生(职高、中专、技校)。

  第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艺术类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十条 不限定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第十一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对于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面向全国十二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在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协调下,我院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六条 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在录取专业时,根据高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清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相同总分的考生,文、理科类再按不同的单科顺序确认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无专业分数级差的要求。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院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类考生投档原则: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为依据,专业成绩认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