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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2017重点: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

 

  出国留学网经济师栏目精心整理提供“高级经济师2017重点: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一文,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祝全体考生顺利通过。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职能

  2.宏观调控的模式、目标和手段

  模式:1.计划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计划工作的任务,是合理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搞好经济预测,规划产业结构调整、生产力布局国土整治和重点建设。

  2.货币政策----金融部门是运用货币手段实行宏观调控的部门。中央银行通过运用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贷款利率和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调控货币供应量,保持币值稳定,并通过监督和管理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维护金融秩序,保证金融机构的安全运行。

  3.财政政策----财政部门是运用财政手段实行宏观调控的部门。财政部门通过财政收支、税收、税率和国债等手段,促进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秩序。

  总结:在由计划、金融、财政三方面组成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中,计划工作的重点是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金融工作的重点是促进社会效益的提高,财政工作的重点是主持社会公平。三者分工协作,利用利率、汇率、税种、税率等经济杠杆,通过市场间接作用于企业,诱导企业循着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发展。

  目标:1.保持总供给和总需求之间总量的基本平衡和国际收支的平衡,以防止和抑制通货膨胀,保持物价稳定

  2.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就业

  3.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手段: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辅以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主要是实现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即财政(收支)平衡,金融(信贷)平衡,外汇平衡,物资平衡,以及它们之间的综合平衡。

  财政收支平衡。不能容忍“财政赤字无害论”。财政税收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用以调整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从微观经济的层面说,国民收入按三要素分配;但从宏观经济层面说,国家要对国民收入通过财政税收政策进行再分配。把剩余价值的一部分由国家掌握,用于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增加社会主义因素。同时,财政税收政策还是指导经济和企业的发展方针的指针。

  金融信贷平衡。不能容忍“通货膨胀无害论”,也要反对“轻微的通货膨胀有利论”。金融信贷政策尤其是利率政策,则是国家指导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的指针和工具。

  外汇平衡。外汇储备不可缺少,但并非“越多越好论”。考虑到我国日益扩大的外贸规模和日益增长的外汇储备,以及汇率、利率、税率、国际贸易、国际投资以及经济增长之间日益复杂的关系,外汇政策越来越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物资平衡,这是物价稳定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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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高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要点:宏观经济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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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科学发展观P3

  ①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

  ②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特征

  (科学发展观是全面的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协调的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可持续的发展观)

  第二节 可持续发展战略P6

  ①可持续发展观的提出

  ②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发展原则;公平原则;协调性原则;共同性原则)

  ③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内涵

  (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经济发展为基础; 可持续发展战略以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为依托; 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科技进步为杠杆; 可持续发展战略以谋求社会的全面进步为目标; 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合理的制度政策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为保障)

  第三节 宏观经济调控P9

  ①国民经济核算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指标;国民生产总值的核算方法)

  ②总供给与总需求

  ③政府经济管理智能

  ④宏观调控目标

  (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体系;宏观经济目标的内在矛盾)

  ⑤宏观调控体系

  (调控手段;调控方式)

  第四节 国民经济预警P15

  ①国民经济预警的基本内容

  (明确警情;寻找警源;分析警兆;预报警度)

  ②预警定量分析系统的功能、建立程序

  (预警系统的功能; 预警系统建立的程序)

  ③国民经济预警方法简介

  (综合指数预警方法;综合指数评分法;计量经济模型方法)

  第五节 国民经济规划P20

  ①计划与规划

  ②国民经济规划体系

  (按规划涉及的社会领域分;按规划涉及的对象分;按照规划主体的不同分)

  ③国民经济规划指标体系

  (指标的意义;指标的特点;指标的内容)

  ④国民经济规划方法(预测方法;编制方法;计划实施方法;结果评价方法)

  ⑤国民经济规划管理过程(前期研究;规划草案的编制;规划方案的审核与调整;规划的公布实施;规划实施中的检查监督与考核;规划后评价)

  第六节 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P30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2)统筹城乡发展

  (3)统筹区域发展

  (4)统筹经济社会发展

  (5)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6)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7)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新型工业化道路的主要特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

  (8)科教兴国战略(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快发展教育事业)

  (9)可持续发展战略

  (10)加快城镇化进程

  (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发展;发展小城镇;引导农村...

高级经济师2017经济基础难点: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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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财政政策 P127

  ①财政政策的运用

  ②财政政策的内在稳定器作用

  (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失业救济金;各种福利支出;农产品维持价格)

  第二节 货币政策 P129

  ①货币政策措施

  (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利率政策;变动法定准备率;其他措施)

  ②货币政策的局限性

  第八章 货币、信用与银行

  第一节 货币 P131

  ①货币起源于商品

  ②价值形式的发展与货币的产生

  (简单的价值形式;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的价值形式;货币价值形式)

  ③货币的职能

  (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储藏手段;支付手段)

  ④货币制度及其构成

  (币材的确定;货币单位的确定;本位币和辅币的发行及流通程序的确定;其他方面内容的确定)

  ⑤货币制度类型

  (金本位制;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第二节 信用概述 P138

  ①信用

  ②信用的职能

  ③信用的基本形式

  (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民间信用;信托信用;租赁信用)

  第三节 金融机构(银行)及其体系的一般构成P142

  ①金融机构

  ②金融机构体系的一般构成

  (商业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央银行)

  ③我国金融机构体系

  第四节 商业银行 P144

  ①商业银行的职能

  (信用中介;将社会各阶层的货币收入和储蓄转化为资本;支付中介;创造存款货币等信用流通工具)

  ②商业银行的类型和组织形式

  (商业银行的类型;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

  ③商业银行的业务

  (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

  ④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和管理理论

  (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 商业银行的管理理论)

  ⑤不良贷款与贷款风险分类

  ⑥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的含义和内容; 金融创新的原因)

  第五节 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P152

  ①专业银行

  (投资银行;储蓄银行;不动产抵押银行)

  ②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信用合作社;投资基金;消费信用机构;养老或退休基金;信托公司; 租赁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

  第六节 中央银行P155

  ①建立中央银行的必要性

  ②中央银行的特点和性质

  ③中央银行的职能

  (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

  ④中央银行的类型

  (单一的中央银行制度;复合的中央银行制度;跨国的中央银行制度;准中央银行制度)<...

高级经济师2017年考试考点:国民经济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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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经济师2017年考试考点:国民经济预警

  1、国民经济预警系统及其指标

  (1)预警系统是指对未来某项活动运行将出现的问题提前发出警告的信息系统。国民经济预警系统的根本功能和目标,就是预报未来国民经济运行中的景气状态。

  (2)预警系统由功能上相对独立的几部分组成:

  a 监测预警指标体系。

  b 各景气状态间数量特征的确定系统。

  c 变量预处理系统。

  d 根据监测和分析结果作出景气前景判断的系统。

  2、国民经济预警的主要方法

  按预警依据划分,国民经济预警方法主要可以分为景气指数法、景气警告指标法和短期计量模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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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2017年考试难点:国民经济调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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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经济师2017年考试难点:国民经济调控手段

  最为常用的分类是按照作用性质并将调控手段分为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思想教育手段。

  (1)经济手段是指借助价值形式调节市场主体物质利益关系来实现国民经济调控目标的一系列措施。具体工具有价格、税收、利率、工资率、汇率、补贴、奖金、开支等。经济手段的特点是:第一,诱导性。第二,间接性。第三,价值形式性。

  (2)行政手段是指借助于行政机构的权力规定市场主体行为来实现国民经济管理目标的一系列措施。具体工具有行政命令、指示、审批、市场准入、检查、评估及其相应的行政规定。行政手段的特点是:第一,强制性。第二,直接性。

  (3)法律手段,是指借助于国家立法形式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来实现国民经济管理目标的一系列措施。具体工具有宪法、行业立法、管理条例、临时性行政法规以及相应的制度规定。法律手段的特点是:第一,权威性。第二,稳定性。第三,透明性。

  (4)思想教育手段是指借助于观念灌输和说服方式培充市场主体应有的意识来实现国民经济管理管理目标的一系列措施。具体工具有报告、演讲、座谈、集会、个别交谈、学习、参观等活动。思想教育手段的特点是:第一,观念性。第二,潜在性。第三,长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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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高级经济师《经济基础》重点:合同担保的基本理论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经济师栏目诚意整理“2017高级经济师《经济基础》重点:合同担保的基本理论”,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合同担保的基本理论

  担保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以保证合同履行、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担保具有从属性与补充性特征。

  (一)担保方式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除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以外,还有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就是反担保。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因此留置和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在债务人亲自向原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场合,保证就不得作为反担保方式。

  (二)担保合同的无效

  1、担保无效的情形。(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法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即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

  2.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3)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迫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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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高级经济师《经济基础》难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经济师考试就要开始咯,赶快复习起来吧,出国留学网经济师栏目为各位同学准备了“2017高级经济师《经济基础》难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 设立条件

  1.股东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财产条件

  ①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③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投资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境内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④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出资缴纳方式随出资形式而定,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该转移手续一般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

  ⑤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发起人股东的这一资本充实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得以发起人协议的约定、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免除 .

  3.组织条件:公司章程。

  (二)设立程序

  ①公司登记的事项可以对抗第三人。

  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

  1.股东会的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其他重大事项决定权见教材。

  2.股东会的议事规则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

2017高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

 

  经济师考试就要开始咯,赶快复习起来吧,出国留学网竭尽全力为各位同学准备了“2017高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 设立条件

  1.股东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财产条件

  ①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③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投资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境内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④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出资缴纳方式随出资形式而定,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该转移手续一般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

  ⑤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发起人股东的这一资本充实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得以发起人协议的约定、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免除 .

  3.组织条件:公司章程。

  (二)设立程序

  ①公司登记的事项可以对抗第三人。

  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

  1.股东会的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其他重大事项决定权见教材。

  2.股东会的议事规则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

2016年高级经济师知识点:所有制

 

  2016年经济师考试即将到来,考生们要抓紧知识点的记忆,多做多练,希望广大考生朋友们都能取得好的成绩。出国留学网经济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年高级经济师知识点:所有制”,希望对考生能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经济师考试的讯息,请关注我们出国留学网。

  所有制关系和所有制形式

  1.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

  (1)生产资料所有制

  是一个经济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它包括经济主体对生产资料的归属或所有、占有、支配和使用等各个方面的经济关系。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所包含的归属、占有、支配和使用等诸方面的经济关系中,归属关系或所有关系是最基本的经济关系,它决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生产资料的占有、支配和使用的方式。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它规定着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因此,不同的生产方式总是有不同性质的所有制形式与之相联系。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与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制联系在一起的,而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则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的。

  (2)财产所有权

  经济上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产生以后,必然在法律关系上表现出来。财产所有权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这种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基本表现。同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个所有关系体系一样,财产所有权也不单纯是一个财产归谁所有的问题,而是指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是说,财产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财产所有权所包含的四项权能既可以集中于同一经济主体,也可以有不同形式的分离。正是由于所有权各项权能的统一与分解,才有可能使同一性质的所有制形式或经济形式出现不同的存在形态。

  2.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

  从财产所有者的组成关系划分,所有制可以分为私有制、公有制和混合所有制三种最基本的财产所有权形式。

  (1)私有制

  是指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属于私人所有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它包括劳动者个体所有制和私人资本主义所有制。

  --个体所有制的基本特征是,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主要依靠个体劳动进行生产和经营,生产的产品和收入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个体所有制是在几个社会中都存在,但在任何社会条件下都不占主导地位的一种私有制形式。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从属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

  --私人资本主义所有制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基础上的一种生产资料私有制形式。在我国,私营经济属于这种所有制形式。由于在这种经济形式中存在着雇佣劳动关系,因此,它是一种带有资本主义剥削性质的所有制形式。

  (2)公有制

  是劳动者在不同范围内组成共同体,共同拥有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在我国现阶段,公有制有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两种基本形式。

  --全民所有制,是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属于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在我国现阶段,全民所有制采取了国家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与此相联系,全民所有制经济也就表现为国有经济。

  --集体所有制,是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