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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高考移民栏目,提供与高考移民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高考移民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它的产生既有教育的内部原因,也有教育的外部原因。从教育内部来看,主要是我国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等问题所产生的矛盾在高考中的一种集中反映或者说集中体现。这种现象是部分考生为了达到上大学或者上好大学的目的,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和途径,向录取分数线比较低、录取率比较高的省份流动。从教育外部情况来看,主要是个别省份的户籍、学籍制度管理不严,给有些人有了可乘之机。2016年12月,海南2年处理“高考移民”119人,用大数据助力资格审查。

广东省取消32名“高考移民”学生高考报名资格

05-15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广东省取消32名“高考移民”学生高考报名资格,一起来看看吧!请大家按照高考报名规定报名!

  广东省取消32名“高考移民”学生高考报名资格

  为维护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有效治理“高考移民”,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开展了治理“高考移民”专项行动。各地级以上市教育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对在我省高考报名,且高中阶段从外省转入我省就读学生的户籍、学籍、实际就读情况等高考报名资格进行全面核查。同时,对收到的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查。经查,全省共有33人不符合广东省高考报名资格,另有1人不符合报名所在市高考报名规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作出以下处理:

  1.对32名“高考移民”学生,取消广东省高考报名资格。

  2.对1名提供虚假高考报名材料学生,取消广东省高考报名资格。

  3.对1名不符合报名所在市高考报名规定学生,由报名所在市招生办取消其在该市的高考报名资格。

  对取消高考报名资格的学生,将妥善安排回原户籍地报名参加高考。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高中教育教学和高考报名管理,严格治理“高考移民”。省教育厅将继续开通“高考移民”举报邮箱(zk01@eeagd.edu.cn),接受举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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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招生办:关于落实治理“高考移民”工作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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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招生办:关于落实治理“高考移民”工作要求的通知

05-09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广东省招生办:关于落实治理“高考移民”工作要求的通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大家引起注意!

  广东省招生办:关于落实治理“高考移民”工作要求的通知

  5月5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高考移民”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部署。为进一步落实《通知》要求,做好我省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复查工作,维护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有效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治理“高考移民”工作

  各地要认真贯彻5月6日国家和我省高校招生考试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特别是要根据《通知》精神,把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统一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考生切身利益及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的大局上来,加大对本地区“高考移民”行为的综合整治力度。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沟通联系,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和压实高考报名资格复查工作责任,认真组织辖区内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和报名点(中学)依法依规做好高中阶段外省户籍、学籍迁入我省考生的报名资格复查工作。

  二、严格执行政策,认真深入开展报名资格复查工作

  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会同公安机关重点对高中阶段将户籍、学籍从外省迁入我省或户籍为外省的高考报名考生的资格复查,认真审核考生报名资料,核查户籍迁入是否合规、学籍和学习是否存在“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等情况,核查报名手续是否规范,跨市借考、往届生报名是否符合规定,等等。各地级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要组织好本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各报名点(中学)严格按上述高考报名政策开展全面的报名资格复查。

  三、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治理“高考移民”

  高考报名资格复查工作事关教育公平及社会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招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主动作为,确保治理“高考移民”工作平稳有序。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要根据公安、教育行政部门对户籍、学籍核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报名、借考是否规范等,对复查中发现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要按照程序和规定,一律取消其在本地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杜绝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我省参加高考。凡出现瞒报、错报、漏报,或者治理“高考移民”工作不力者,将予以严肃追责和问责。有关复查及处理情况请各市招生办公室务必于2019年5月15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

  请速将本通知转发各县(区)招生办公室、各报名点(中学)。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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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治理“高考移民”,维护高考公平!

05-06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广东省教育厅:治理“高考移民”,维护高考公平!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大家严格遵守规定,不钻高考移民的空子!

  广东省教育厅:治理“高考移民”,维护高考公平!

  深圳富源学校“高考移民”事件,引起了考生家长的广泛关注。

  针对“高考移民”一事,广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要成立“高考移民”专项行动工作组,开展治理“高考移民”专项行动,并于5月10日前对从外省转入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学条件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其学籍、户籍转入是否合法合规。

  学籍管理实行“一生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近年来,我省积极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高考问题,对促进教育公平产生了积极影响。不过,“高考移民”通过不正当手段挤占了考生正常的高校入学机会,严重影响了我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普通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损害了广大考生的利益,引起了群众的不满。

  《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的大局出发,采取有效综合治理“高考移民”投机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教育教学和高校招生考试秩序。

  为此,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规定抓好学籍管理工作。学籍管理实行“一生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严禁为学生非正常迁移学籍、空挂学籍、伪造学籍、出具虚假就读证明;严禁进行虚假跨省合作办学或虚假一年制中职招生等。普通高中学校之间的学生转学以学校等级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高一上学期和高三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现象,对违规招收的“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学生,要及时清退。

  防止“高考移民”违规落户问题发生

  《通知》要求,协调做好户籍管理工作,严把入户关。

  其中,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严格规范户口迁移办理程序,加强跨省户口迁移监管,严格核查户口迁移事由是否正当合理;对其中拟投靠非直系亲属落户、迁入高中阶段学校集体户以及未满18周岁人员单独迁移等情况,拟迁入地教育部门要与迁出地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共同做好核实工作,以防止“高考移民”违规落户问题的发生。对不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一律不得办理入户;已经落户的,凡查实以高中转学或以高考为目的弄虚作假迁入我省的,一律予以清退;户口已经迁往高校的,要协调本地公安机关通知高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其弄虚作假取得的户口。

  同时,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考试招生秩序。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进行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对在校学生参加高考的报名资格、各学年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户口跨省迁移的考生,要重点核查证明材料、家长从业经历、相关证明文件和印章的真伪。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并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通报情况。

  5月10日前全面排查外省转入学生

  《通知》还要求, 各地要成立“高考移...

2018福建“打击高考移民”新政:605名高中生无法在当地参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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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福建“打击高考移民”新政:605名高中生无法在当地参加高考

  距离一年一度的高考,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但是对身处福建的几百名考生而言,能否在福建参加高考还是未知数。

  2017年11月,福建605名高三学生被教育部门通知,不能在福建本省报名参加高考。

  根据家长反映,他们是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下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高考移民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之后被通知不能在本省报名参加高考事宜的。学生家长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他们是按照福建买房落户的政策获得户口的,在此之前,他们曾打电话向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福州市教育局询问报名资格,得到的答案是,只要考生是福建户口,均可以报名。

  《通知》明确要求,“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的,其户籍迁入福建省须满1年及以上(至2017年7月1日)”。而这些家长均是在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通过购房等方式,获得福建户籍。《通知》出台后,这些家长迅速接到了所在地劝退工作组的通知,称“你们孩子将无法在福建参加高考”。

  出现这一情况后,学生家长开始向福建省教育厅反映有关情况。福建省教育厅信访处负责接待学生家长并进行解释工作。4月17日,本报记者向该处王处长了解相关情况,王处长告知,他只负责信访工作,“其他不知道”。

  2018年3月底,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再次提出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依法依规防范和打击违法跨省报名高考。

  此前,福建曾出现“2万高考移民挤占本地考生名额”的传言。根据福建高考报名平台统计,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人数为20.0927万人,比2017年的18.8210万人,增加1.2717万人。

  福建教育厅通报,经查明,报名参加2018年高考的考生中,其中持有外省居民身份证号码15669名符合国家和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不属于“高考移民”。“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人数并没有出现突然大幅增加的现象。”福建省教育厅答记者问给出结论。

  这包括,具有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1255人,历年来因公调动、地方人才引进、库区移民、家庭重组、投靠直系亲属等正常情形将户籍迁入福建省的报名人员2321人,在福建省恢复使用普通高考全国卷(即2016年7月1日)之前购房落户福建省的报名人员1311人。

  被定为“高考移民”的有605名学生,其依据则是福建省教育厅和公安厅2017年11月20日下发的上述《通知》,而这些学生的户籍均是在2017年7月1日后通过投资购房迁入福建的。

  福建2018年高考报名方式采取的是线上报名和线下确认相结合,即2017年11月9日到12日为网上报名时间,11月3日到16日为现场确认时间。

  在报名前,这些家长已经向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州市进行了咨询。其中,福州市12345热线公开回复家长表示,“只要具有福建户口,就可以在福建参加高考,福州市教育部门无权制定高考政策。”

  在得到有关部门肯定回复后,这些学生通过了网上报名,并在现场获得了高考资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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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育厅回应“高考移民”问题:报名数未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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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教育厅回应“高考移民”问题:报名数未大幅增加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发布权威信息,就该省考生及家长关心的“高考移民”问题进行释疑。

  问答全文如下:

  问: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人数有多少?有没有突然大幅增加?

  答:我们非常理解大家的关切。这些天,我们与部分家长面对面沟通、多形式交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与此同时,我们组织力量对普通高考报名相关数据进行认真核对。根据报名平台统计,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人数为20.0927万人,比2017年的18.8210万人,增加1.2717万人。经核对,这个增量主要来自2015年我省普通高中录取的高一新生,当年我省普通高中高一录取新生数为21.5655万人。综合考虑这期间的人口正常流动,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总人数与2015年普通高中高一录取新生总数相比是匹配的。这说明,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人数并没有出现突然大幅增加的现象。

  问:持外省居民身份证号码报名人员都属于“高考移民”吗?

  答:在持外省居民身份证号码的15669名报名人员中,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1255人,历年来因公调动、地方人才引进、库区移民、家庭重组、投靠直系亲属等正常情形将户籍迁入我省的报名人员2321人,在我省恢复使用普通高考全国卷(即2016年7月1日)之前购房落户我省的报名人员1311人。以上三部分报名人员占15669人的95.01%,符合国家和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不属于“高考移民”。

  问:外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福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需要什么条件?2018年这部分报名人员人数有突然大幅增加吗?

  答: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省招委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下发了《关于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福建参加高考的通知》(闽招委〔2012〕13号),省教育厅、发改委、公安厅、人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综〔2013〕3号),明确实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从2014年起,外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福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必须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持外省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的人数为11255人(含447名符合规定的复读生),与此相对应,2015年在我省普通高中高一录取新生中持外省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0713人,与2018年报名人数总体相匹配,没有出现突然大幅增加的现象。

  问:2017年7月1日以来通过到我省购房落户报名的人员有多少?

  答:2016年之前,我省实行高考自主命题,划定的普通高考录取分数线与外省没有可比性。2016年我省恢复使用普通高考全国卷,总体成绩在全国使用I卷的省份中居中,客观上不存在“高考...

福建省教育厅回应2018年“高考移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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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教育厅回应2018年“高考移民”问题

  连日来,部分学生家长到福建省教育厅就反对“高考移民”表达诉求。昨天深夜,福建省教育厅发布关于“高考移民”有关情况的通报,就考生和家长关切的问题作出公开回应。

  福建省教育厅通报称,经核查,持外省居民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福建省2018年普通高考的人员共有15669人(2017年为14032人,2018年比2017年增加了1637人)。其中:在福建省具有高中学籍且3年完整就读经历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因公调动、地方人才引进、库区移民等正常情形将户籍迁入福建省的报考人员共有13576人;在福建省恢复使用普通高考全国卷(即2016年7月1日)之前购房落户福建省的报考人员有1311人。以上报考人员符合国家和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占15669人的95.01%。这部分报考人员是人口正常流动所形成的。

  2016年福建省恢复使用普通高考全国卷之后,购房落户福建省的报考人员有782人(其中,2016年7月1日到2017年6月30日期间落户的有177人、2017年7月1日以后落户的有605人),占15669人的4.99%。对这部分报考人员,福建省教育厅正在抓紧逐个核查甄别。

  福建省教育厅表示,对核查确认为“高考移民”的,将坚决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对组织“高考移民”、为学生非正常迁移学籍、空挂学籍、伪造学籍、出具虚假就读证明、进行虚假跨省合作办学的机构和人员,对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单位和公职人员,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依纪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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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严厉打击高考移民 63人终止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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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严厉打击高考移民 63人终止报名资格

  近期,陆续有家长在网上发帖,通过呼吁、投诉等方式关注福建“高考移民”问题,建议福建省出台政策禁止买房落户的“高考移民”现象。

  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我省历来高度重视禁止“高考移民”,严防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跨省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违规行为。去年5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转发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教育局、公安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治理措施,严肃违规问责,并组织开展治理“高考移民”专项行动。今年10月,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强化资格审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在福建省的重拳打击之下,一些“高考移民”钻起了我省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等相关政策的空子。最近,在省、地、县招生考试部门的严密监控下,我省已发现有异常情况的省外考生武夷山市224人、罗源县95人、清流县74人、永安市29人、宁化县3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我院发现武夷山市报名情况出现较大异常,即派人前往该市现场核查,发现上述224人中,除161人为购房落户取得当地户籍外,还有63人为中介伙同个别民办高职院校通过不当手段获取落集体户资格。对于这63人,我院已终止其高考报名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追究涉事单位、当事人责任。

  对于购房落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否则一律不予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

  一是户籍迁入我省须满1年及以上(从2017年7月1日计起,下同),

  二是学籍转入我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须满1年及以上,

  三是家长具有我省合法稳定职业、稳定住所、连续社保缴纳须满1年及以上。

  我院责成各地招生部门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相关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文件要求者,终止其高考报名资格。同时,我院正督促相关县市拉网式排查,坚决杜绝“高考移民”现象。

  对于中介机构有组织地进行高考移民的违规行为的,有关部门将对其依法严肃处理;对于民办学校有组织地进行高考移民的违规行为的,教育主管部门将对其进行严肃惩处;而若有公职人员在户口问题、学籍问题上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甚至参与涉嫌利益输送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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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高考报名将严查考生资格 杜绝“高考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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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山西高考报名将严查考生资格 杜绝“高考移民”

  对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不是14开头、18周岁以下人员单独户口迁移者重点查实

  山西2018年高考报名11月13日开始。据省招生考试中心发布的消息,我省高度重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中学、县(市、区)、市招办三级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审核每一位报考者的资格,杜绝“高考移民”考生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审核中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严格执行将考生信息在班级、学校和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公示的三级公示制度,坚决防止假借随迁子女名义空挂学籍、“高考移民”以及其他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取消考生报名资格。

  审核中,对居民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不是14开头、18周岁以下人员单独户口迁移者要重点查实,坚决杜绝“高考移民”考生报名。与此同时,严禁往届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严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严禁在上年度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者报名;严禁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报名;严禁户籍不符合规定者报名,不得接受既无学籍又无户籍考生报名;严禁冒名顶替行为。

  对外省迁入我省户籍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执行2010年规定:

  考生单迁落户一年以上(高二年级当年的12月31日前迁入),且高中三年在我省就读(须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证明);

  考生单迁落户不足一年(高三年级当年的11月17日前迁入),且小学、初中、高中均在我省就读(须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证明);

  因购置商品房户口迁入(政府行为)一年以上。

  符合上述规定条件者,持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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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高考报名将严重处罚高考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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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内蒙古高考报名将严重处罚高考移民

  在2018年高考报名中,违规报名考生将受到严厉处罚,而举报者将获1000元现金奖励。这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昨日发布的消息。

  据介绍,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以虚假报名材料取得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但完成正式报名、查实的“高考移民”等考生,考试前查实的要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要取消其高考成绩和录取资格,录取以后查实的要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要取消其学籍。

  对违规办理户籍及学籍、伪造或变造连续就读经历、违规更改民族成分、提供虚假居住、从业、社保或纳税证明等的相关人员,都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违法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及相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不为本校就读学生在本校办理报名手续或不为考生无条件提供网上报名场所和开展相关培训的中学校长,给予全区通报批评。

  对不按规定开展报名工作、为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和“高考移民”办理报名手续、所属招生工作人员以权谋私且情节恶劣等的旗县,一律取消其高考报名受理资格和高考考点设置资格。

  同时,对各类违规行为,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举报或向相关部门举报。对查实的举报,给予首个举报人1000元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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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严管学籍和考籍 封堵“高考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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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严管学籍和考籍 封堵“高考移民”

  记者从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获悉,为封堵“高考移民”,青海将进一步严格监管学籍和考籍,杜绝民办高中“空挂学籍”“人籍分离”“在册不在校”等问题,同时对考生户籍审查关口进一步前移。

  日前,青海省招委、教育厅、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表示,从2018年起,青海省、州、县(区、市)在省外集体举办的高中班毕业生报考资格,统一归口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考区招办负责资格审查,并对考生资格的真实性负责。

  同时,在青海省民办高中的省外分校、总校等就读的青海籍考生必须按规定办理省外借读审查登记手续。不符合省外借读审查登记条件的青海籍考生,在青海省民办高中的省外分校、总校等就读的必须于2017年9月15日前返回省内学籍所在中学就读,否则不得在青海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而对于在民办高中空挂学籍和在册不在校的考生,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其在青海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责任由相关高中学校和考生本人负责。

  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表示,严格户籍管理是封堵“高考移民”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青海决定从2018年起在全省高一入学新生中实行考生户籍情况登记、审查和告知制度。

  此外,各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将协调配合招考部门做好考生户籍的审查工作,利用全国户籍人像联网查询系统,加快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机制,逐一对辖区内所有高考报名考生的户籍和身份信息进行核验比对,尤其是对有“高考移民”嫌疑的考生要核实其是否有户籍迁移轨迹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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