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第三章第四节)
备考2015年11证券从业统考的朋友,可以看看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频道给大家提供的2015年11月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第三章第四节),大家可以多练练,补充能量,加足马力,取得好成绩! 查看汇总:2015年11月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解读汇总 第三章 证券公司业务规范 第四节 证券承销与保荐 考点一 证券发行保荐业务的一般规定 证券发行保荐业务的一般规定如下: (1)发行人应当就下列事项聘请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证券公司从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应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保荐机构资格。 (3)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应当指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个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 (4)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保荐业务。 (5)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不得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6)... [ 查看全文 ]2015年11月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第三章第四节)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