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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考刑诉法考点:取保候审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6年司考刑诉法考点:取保候审

2016年司法考试迫在眉睫,那么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重点知识你都记住了吗?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考刑诉法考点:取保候审”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和决定、执行机关(一)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二)取保候审的决定、执行机关1、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2、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检察院和法院作出的取保候审的决定,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二、取保候审的申请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下列人员有权申请取保候审: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2、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三、保证的方式及其关系(一)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的关系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 [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刑诉法考点:取保候审的相关文章

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复习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对于该原则,应该注重掌握以下几点:1、强记6种情形,尤其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判断情...[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第二审审限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年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第二审审限”,考生们可以多背诵司考刑事诉讼法教材,熟悉各章节知识考点。祝广大考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第二审审限 (一)审限 1、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考点:裁判

多熟读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对你的司法考试复习有帮助,能让你更加熟悉知识点。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考点:裁判”,欢迎您下载!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分别作出裁判:1、起诉指控(1)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

本文“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刑事诉讼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 (一)申诉的主体 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是指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不满,从而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行为。 (二)申诉的法律效力 申诉不能停止判决、裁...[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起诉指控、宣判

2016年司法考试迫在眉睫,那么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重点知识你都记住了吗?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起诉指控、宣判”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1、起诉指控 (1)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多熟读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对你的司法考试复习有帮助,能让你更加熟悉知识点。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欢迎您下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二)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公诉案件的审查

相信考生们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都复习得差不多了吧,快来查漏补缺吧,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公诉案件的审查”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的内容 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2、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和罪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等是否明确; 3、起诉书中是否载明被告人被采...[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执行和执行依据

报考了2016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还有哪些刑事诉讼法考点没有全掌握呢?详情查看本文“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执行和执行依据”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一)执行 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具有合法性、及时性、强制性和执行主体的广泛性等方面的特点,是一个完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刑事诉讼结果的最终体现。 (二)执行依据 刑事诉讼执行的依据除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一般性...[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陪审员

你知道哪里有刑事诉讼法知识考点下载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年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陪审员”,欢迎您阅读下载!一、陪审员的条件 1 、积极条件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 )年满二十三周岁;(3 )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 )身体健康。另外。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 、消极条件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陪审员:...[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二审案件的审判方式、程序

本文“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二审案件的审判方式、程序”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刑事诉讼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二审案件的审判方式、程序 (一)审判方式 1、不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2、应当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1)...[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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