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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事讼诉法考点:离婚案件的管辖的相关文章推荐

司考民事讼诉法考点:离婚案件的管辖

还在复习2016年司法民事诉讼法的朋友们,你知道会考些什么考点吗?来看看本文“司考民事讼诉法考点:离婚案件的管辖”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考友们顺利通过司法考试!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 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五、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 [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讼诉法考点:离婚案件的管辖的相关文章

司考民诉法地域管辖考点

朋友们来看看自己对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吧,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诉法地域管辖考点”,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年国家司法考试民诉法地域管辖重点解读第19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考点】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相关法条】《民诉意见》第1条-第3条...[ 查看全文 ]

2010年司考《仲裁法》知识点:第六章

你知道哪里有民事诉讼法知识考点下载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0年司考《仲裁法》知识点:第六章”,欢迎您阅读下载!第六章 执 行第63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第71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 查看全文 ]

司考热点:民事诉讼法修改

报考了2016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还有哪些民事诉讼法考点没有全掌握呢?详情查看本文“司考热点:民事诉讼法修改”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民事诉讼法修改在即。此时此刻,有人欢呼,有人犹豫,更多的人则是在期盼。欢呼者之所以欢呼,因为民事诉讼法从1991年全面修订、取代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后,除2007年中间针对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两部分进行“小型修补”外,迄今未曾作出大...[ 查看全文 ]

司考民诉财产保全制度

多熟读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对你的司法考试复习有帮助,能让你更加熟悉知识点。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诉财产保全制度”,欢迎您下载!年国家司法考试民诉财产保全制度详解财产保全制度是司法考试民事诉讼中的必考点,但是几种财产保全的规定不尽相同,掌握起来容易混淆。小编为您整理了财产保全制度的区别,希望能给大家的复习带来一些帮助。一、财产保全制度的比较区别 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中财产保全 涉外 仲裁...[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民诉法》笔记:检察监督原则

相信考生们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都复习得差不多了吧,快来查漏补缺吧,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考《民诉法》笔记:检察监督原则”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根据检察监督原则,人民检察院实行监督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监督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民事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或者其他人对审判人员在审...[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易忘考点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诉讼法》易忘考点”,考生们可以多背诵司考民事诉讼法教材,熟悉各章节知识考点。祝广大考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对于司法考试来讲民事诉讼法还是相对比较好拿分的。只要认真的研究透彻了考点和法条,相信取得高分不是梦想。现在为大家整理了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易忘考点,希望对备考年司考的朋友有所帮助。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一方必定是法院。 2.对等原则的作用是,我国法院对外国主...[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考友一定要加油复习司法考试,多看看民事诉讼法知识点,才能拿到司法考试证书!年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是历年司法考试中的必考点,小编将这些问题整理出来,提供给正在复习司法考试的考生,希望可以给大家一些帮助。一、自认制度 1.自认的方式:(1)明确承认:(2)默示承认: 2.自认的撤回:(1)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2)撤...[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民诉法》笔记:回避制度

朋友们来看看自己对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吧,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考《民诉法》笔记:回避制度”,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而要求与案件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或诉讼活动的审判制度。该项制度的基本内容有:(一)回避适用的对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民事诉讼专属管辖

2016年司法考试迫在眉睫,那么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重点知识你都记住了吗?详情请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人民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的形式改变这种管辖。专属管辖具有两大特征:一是强制性,二是排他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下列案件由...[ 查看全文 ]

2010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第十七章

本文“2010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第十七章”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民事诉讼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第191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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