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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事诉讼法条之诉讼代表人

复习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条之诉讼代表人”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条之诉讼代表人第54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 同意。第55条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考点]诉讼代表人产生、权限和种类[相关法条]《民诉意见》第60条,61 条,63条,64条解析:应当掌握下列内容:1.代表人诉讼是在共同诉讼的基础上产生的,强调人数众多,即只要...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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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法院调解

“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法院调解”该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学习法院调解,重点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法院调解的原则 法院调解的原则为自愿和合法。 二、法院调解的效力 1.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与生效判决有同等法律效力。 2.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生效。 三、不需要...[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共同诉讼

每天挤出时间,坚持复习司法民事诉讼法,每天看一些民事诉讼法考点,辅以,有恒心的人才有可能成功。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共同诉讼”,欢迎您阅读下载!1.普通共同诉讼(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2)诉讼标的为_______________.(1)诉讼标的为2个以上;(2)2个以上诉讼标的同类。(3)同一法院管辖,并且适用同一诉讼程序。(4)法院认为可以合并...[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庭审强制措施

多熟读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对你的司法考试复习有帮助,能让你更加熟悉知识点。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诉讼庭审强制措施”,欢迎您下载!年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庭审强制措施精讲第100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考点]拘传[相关法条]《民诉意见》第112条解析:拘传的适用条件:(1)只能针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根据《民诉意见》第112条:必须到...[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法条:期间、送达

相信考生们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都复习得差不多了吧,快来查漏补缺吧,详情请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法条:期间、送达”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重点法条】 第二百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诉讼代表人

“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诉讼代表人”该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1.代表人诉讼的特点(1)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一般指10人以上。(2)代表人为2至5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1至2名诉讼代理人。2.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1)起诉时当事人人数已经确定。(2)多数当事人之间具有同一的诉讼标的或具有同一种类...[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起诉和受理

朋友们来看看自己对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吧,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起诉和受理”,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起诉和受理第108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考点]案件受理的条件[相关法条]《...[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民诉基本原则

你知道哪里有民事诉讼法知识考点下载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民诉基本原则”,欢迎您阅读下载!一、辩论原则法条:《民诉法》第 12 条l、民事诉讼中的辩论的主持人是法院,参加人是当事人双方及依法享有辩论权的诉讼代理人。2、辩论的内容是实体性争议问题和程序性争议问题。3、辩论的形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4、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民事诉讼全过程,而不只限于庭审辩论阶段。5、法院应...[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重难点:审判组织法条

加油复习司考民事诉讼法,多做题,多看看教材,理解教材中的知识点,就有希望通过司法考试!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重难点:审判组织法条,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笔记:撤诉

还在复习2016年司法民事诉讼法的朋友们,你知道会考些什么考点吗?来看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笔记:撤诉”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考友们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年国家司法考试民诉法复习笔记:撤诉★★★撤诉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行使其处分权的具体体现,即法院受理争议案件后,宣告判决前当事人撤回诉讼的行为。撤诉可以分为申请撤诉与按撤诉处理。 (一)申请撤诉申请撤诉是原告或者上诉人主动要求撤回诉讼...[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诉的种类

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诉的种类”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许多人都认为司考民事诉讼法考试难,其实不难的,一起来看看吧。  一、确认之诉☆☆确认之诉,即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根据当事人的具体诉讼要求,确认之诉可以分为肯定的确认之诉与否定的确认之诉。前者即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后者则是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确认之诉是围绕法...[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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