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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立案

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时,多看看教材,熟悉各章节考点,这样复习才会有好的效果。“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立案”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一、立案的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立案材料来源 立案材料的来源有以下几种: (一)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直接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二)单位或个人的报案或举报 1、报案是指单位、个人以及被害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但不知犯罪嫌疑人是谁时,立即向公安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 2、举报是指被害人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告发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3、报案或举报,是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利,也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义务。 (三)被害人的报案和控告 1、控告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单位,向司法机关控诉、揭露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2、控告和举报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控告主要由被害人口头或书面提出,而举报人的范围更广泛、形式更多样。控告、举报与报案也不相...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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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新刑诉法全面知识点:委托人的范围

本文“司考新刑诉法全面知识点:委托人的范围”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刑事诉讼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司考新刑诉法全解读:委托人的范围。刑事诉讼法与刑法、民法、民诉法、行政法等部门法一样,在司法考试中处于重中之重的地位。纵观2002—连续九年司法考试中的刑事诉讼法试题,其分值一般在75分左右,占司法考试总分的十分之一以上;其难易程度既保持...[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考前考点练习题:侦查

本文“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考前考点练习题:侦查”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许多人都认为司考刑事诉讼法考试难,其实不难的,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或者出具证明文件? A.某被害人对公安机关的轻伤鉴定不服,要求重新鉴定 B.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提出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要求进行鉴定 C.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自己患有严重疾病要...[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决定与判决和裁定

复习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决定与判决和裁定”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决定与判决和裁定相比,有以下不同:1、适用对象不同判决用于解决实体问题,裁定部分用于解决实体问题,部分用于决程序问题,而决定只解决程序问题。 2、适用主体不同只有人民法院有权作出判决和裁定,而决定可以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考点:刑事诉讼法与法治

复习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考点:刑事诉讼法与法治”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在实现法治国家方面的作用,集中体现在与宪法的关系之中。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关系,一方面体现为其在宪法中的重要地位,以至于宪法关于程序性条款的规定成为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另一方面体现为其在维护宪法制度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一方面...[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先予执行要具备哪些条件

考友们还有哪些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的考点没有背熟呢?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先予执行要具备哪些条件”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般情况下,民事官司的执行以生效的判决为依据,需要等到判决生效后进行,但对于某些原告来说,等到判决生效后才执行,他们的生活将难以维持,他们的生产或经营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为此,法律设立了先予执行制度。 所谓先予执行,就...[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不起诉

加油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多做题,多看看教材,理解教材中的知识点,就有希望通过司法考试!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不起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或者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情况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的情形,以及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而作出不起诉决...[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练习题【12】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练习题【12】”,考生们可以多背诵司考刑事诉讼法教材,熟悉各章节知识考点。祝广大考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 1.【真题难度】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某法院受理被告人甲涉嫌盗窃一案后,甲的朋友教师戊作为甲委托的辩护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对甲的取保候审 B.某法院决定对涉嫌分裂国家罪的被告人乙取保候审,乙因工作需要须到外省市...[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回避

考友们还有哪些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的考点没有背熟呢?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回避”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1、回避的提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发现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回避制度...[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练习题【13】

面临司法考试,许多考生都茫然无措,不知道从何下手复习,首先来看看司法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吧,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练习题【13】,希望对你备考有所帮助!  1.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如法院对刑事被告人作出无罪判决,应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B.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一律应当制作调解书 C.法院为了保证将来判决能够顺利执行,...[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辩护人的地位

加油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多做题,多看看教材,理解教材中的知识点,就有希望通过司法考试!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辩护人的地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具有独立地位:1、辩护人依法独立履行职务,辩护人是具有独立地位的诉讼参与人,依自己意志依法进行辩护活动,独立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意志之外,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的左右。...[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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