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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考宪法学讲义:选举的民主程序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考宪法学讲义:选举的民主程序”,考生们一定要加油复习司法考试,多背一背司考宪法练习知识点吧!1.选举的组织机构,间接选举是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来组织的。直接选举,县乡两级设立县级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选举委员会来组织具体的工作。 2.第二个程序是划分选区、登记选民,只有直接选举才有选区,选出代表,代表开展活动,监督代表都在选区内进行。我国明确规定,按照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照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和工作单位划分。选区只能产生1至3名代表。选民登记的标准是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予登记意味这几种情况:(1)小孩,不满18周岁的。(2)被剥夺政治权利。(3)精神病人。(4)这个人可能已经死亡。为了保护公民的选举权,我国选举法明确规定要提前公布选民名单,在选举的20日以前要公布选民名单。选民对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进行申诉。对选举委员会的答复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单独的也可以联合的提名代表候选人。在直接选举中,10个以上的选民联名,在间接选举中10 个以上的代表联名也可以提名代表候选人。选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不是必须从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 [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学讲义:选举的民主程序的相关文章

司考宪法学难点: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

报考了2016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还有哪些宪法考点没有全掌握呢?详情查看本文“司考宪法学难点: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本文“司考宪法学难点: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宪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 特别行政区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学讲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复习2016年司考宪法时,弄清考点知识,这样复习才会有好的效果。“2016司考宪法学讲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除行使宪法规定的一般行政区域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还行使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自治权: (一)民族立法自治权 1、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 查看全文 ]

司考宪法学难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加油复习司考宪法,多做题,多看看知识考点,就有希望通过2016年司法考试!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宪法学难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并设立民族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自治权的制度。全国人大依据宪法于1984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选举程序

本文“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选举程序”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许多人都认为司考宪法考试难,其实不难的,一起来看看吧。在我国,选举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选举的组织 我国主持选举工作的组织有两种:间接选举时,由该级的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直接选举时,设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二)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 选区是指以一定数量的人口为基础进行直接选举,产生人...[ 查看全文 ]

司考宪法学难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考生们有没有好好复习2016年司考宪法呢?要想早日通过司法考试,就必须努力复习才行!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宪法学难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有关全国人大的知识点,应注意:(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第58条);(2)全国人大代表的推迟选举问题(第60...[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宪法解释的机关

“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宪法解释的机关”该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宪法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当人们对宪法的有关条文内容存在不同理解时,由有权解释机关阐明其含义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近现代各国解释宪法的机关不尽一致,综合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1、由立法机关解释。这一制度源自英国。英国自从建立议会制度以后,就将议会作为主...[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宪法必考知识点

复习2016年司考宪法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2016年司考宪法必考知识点”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宪法的基本理论 1.宪法的基本特征 根本法、保障书、民主实施法律化。 2.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宪政的要素与特征;宪法与宪政的联系与区别。 3.我国现行宪法的修改 1988年(2);1993年(6);1999年(9);2004年(14)。 二、国家的基本制度 ...[ 查看全文 ]

司考宪法学难点:全国人大代表

朋友们来看看自己对司考宪法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吧,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宪法学难点:全国人大代表”,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一)代表的人民性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他们代表着全国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他们来自人民,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二)代表的权利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享有以下权利:1...[ 查看全文 ]

司考宪法知识点:公民的基本权利

考生们需要努力的复习,遇到不懂的宪法考点多钻研,才有可能通过司考宪法。“司考宪法知识点:公民的基本权利”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选举权,是指公民选举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被推荐为代表机关代表或者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两者合称选举权利。 2.我国选举权利也包括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宪法规范

考友有没有好好复习司考宪法呢?要想早日通过司法考试,就必须努力看书弄清知识考点才行!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宪法规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宪法规范的概念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和。社会关系一经宪法规范调整即形成为宪法关系,宪法关系的基本特点是:涉及的社会生活领域十分广泛;国家或国家机关始终是宪法关系...[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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