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6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广西2016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广西2016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证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以及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高考报名工作按照《关于做好我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5〕161号)文件执行。 二、考生电子档案 (一)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信息确认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二)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采集工作主要由各报名站点完成(考生的诚信考试记录由广西招生考试院添加),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按规定... [ 查看全文 ]广西2016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