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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修订)

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修订)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分享司法考试中行政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修订版),欢迎大家前来交流学习,预祝考生顺利通过2016司法考试。 1.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2/85)[答案] AC A.市工商局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二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B.此案的被告应为某县工商局 C.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考点解析] ①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32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 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故 A正确。 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26条第 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本案中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应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即县工商局和复议机关即市工商局为共同被告,故 B错误。 ③《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 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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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刑法考前必背50条

2016司法考试刑法考前必背50条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2016司法考试刑法考前必背50条,欢迎考生前来参阅,希望对考生把握刑法的理解能有所帮助,预祝考生考试顺利通过。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2、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3、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刑法的因果关系

2016司法考试刑法的因果关系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分享关于2016司法考试刑法的因果关系,欢迎大家前来参考阅读,共同进步,预祝考生们顺利通过2016司法考试。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构成要件意义上的实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一)因果关系的理论意义 影响罪数认定、影响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判定、影响过失犯罪是否成立的判定、影响结果加重犯的认...[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2016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为大家整理分享2016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历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常考点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 我国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严明纪律,保守秘密。 4、互相尊重,相互配合。 5...[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复习笔记

2016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复习笔记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应对2016年司法考试,赢在起点,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为大家整理分享了2016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复习笔记,收集了部分重点知识点的汇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节 司法和司法制度的概念 一、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1、独立性; 2、被动性; 3、交涉性; 4、终局性; 5、普遍性; 6、民主性。 二、司法的功能 1、解决纠纷;2、调整社会关系;...[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行政法法条速记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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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行政许可法命题趋势

2016司法考试行政许可法命题趋势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根据往年司法考试对行政许可的命题趋势,分析整理20162016司法考试行政许可法命题趋势,希望对考生复习能有所帮助。 一、行政许可的设定 命题角度1:国务院既可以设定经常性许可,也可以设定非经常性许可。重点掌握(1)国务院设定非经常性许可是用决定方式作出的。(2)非经常性许可如何转化为经常性许可?期满后自己制定行政法规或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行政法之国家赔偿法

2016司法考试行政法之国家赔偿法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工作正在紧张地进行,为了广大考生更好地复习,巩固冲刺,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为大家整理分享2016司法考试行政法之国家赔偿法解读欢迎参阅。 【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给予 赔偿的活动。国家赔偿是由国家承担的法律责任;国家赔偿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国家赔偿法》亮点解读

2016司法考试《国家赔偿法》亮点解读 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主要有三大亮点,在2016年的司法考试中“新国赔法”将可能成为重要的考点。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小编温馨提示大家应该给予高度的关注。 亮点一 国家机关不“违法”也要赔偿 原国家赔偿法强调了“违法”,即只有国家机关的侵权行为违法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后果时,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过于严格地限制了受害人获得赔偿的条件,...[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知识产权法

司法考试知识产权法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为你提供司法考试知识产权法的相关知识点解读,欢迎参阅。 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的范围:特别是TRIPS协议界定的范围。 二、知识产权诉讼特殊程序。 (一)管辖: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著作权和商标权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物权法之物权

司法考试物权法之物权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为你提供司法考试物权法考点之物权解读,欢迎大家参阅。 核心内容:物权法是司法考试民法的考查范围,其关于物权具体是如何考查?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一、物权的特征 (1)物权是民事财产权的一种,在这一点上物权与债权相同。作为财产权,物权以可流转为其原则...[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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