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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类型: A.成年无精神病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具有固定劳动收入的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效果。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不会因其欠缺行为能力被否认。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类型。 A.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效果。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的与其年龄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法律行为。 C.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与其行为能力不相适应又不属于纯获利益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D.未经其法定代...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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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1、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获得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终止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终止 ,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终止 (1)生理死亡:又称为自然死亡,指自然人生命的自然终结。学理上判断生理死亡的标准是心脏停止跳动,自主呼吸...[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开始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开始 ,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开始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 1“出生”指胎儿脱离母体并生存的法律事实。出生须具备两个条件: A.“出...[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动产质权的效力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落下帷幕,有志于2017司法考试的考生们,要开始做准备了。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动产质权的效力”,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动产质权的效力 (1)对质权人的效力 A.质权人的权利 a、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 b、收取孳息 c、...[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权利质权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落下帷幕,有志于2017司法考试的考生们,要开始做准备了。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权利质权”,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权利质权 1、权利质权的设立 (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出质的从交付权利凭证之日成立 (2)以其他财产出...[ 查看全文 ]
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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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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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惩罚性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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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民法考点:法定继承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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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法人和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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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重要考点: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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