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之法律关系
出国留学网讯。初级会计职称明年将要考试,本站为大家收集整理《经济法基础》之法律关系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更多消息请关注网站初级会计职称栏目更新。 【内容导航】: 1.法律关系的主体类型 2.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3.法律关系的内容 4.法律关系的客体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一章总论第一单元法律基础的内容。 【知识点】: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主体类型 (1)自然人 自然人既包括中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中国境内或者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法人 ①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 ③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 【解释】在国内,国家是国家财产所有权唯一和统一的主体;在国际法上,国家是国际法关系的主体。 2.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1)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两个方面。 (2)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是一致的,自法人成立时产生,至法人终止时消灭。 (3)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不同于其权利能力,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 ①在民法上,18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 [ 查看全文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之法律关系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