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照顾政策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广东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照顾政策,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广东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照顾政策 近日,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广东省招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该文件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少数民族高校招生录取的照顾范围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具体范围为: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清远市连州瑶安瑶族乡和三水瑶族乡、阳山县秤架瑶族乡、韶关市始兴县深渡水瑶族乡、肇庆市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惠州市龙门县蓝田瑶族乡、河源市东源县漳溪畲族乡以及少数民族聚居的行政村(居委会)或自然村。 《通知》规定,上述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如小学在自治县、民族乡以及少数民族聚居村委会所在地就读,初中阶段被选送或考取所在县(市)的其他中学就读,而户口仍在原籍的,享受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同时,高中阶段到新迁移的户口所在地中学读高中的,享受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省外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学生,小学和初中在自治县或自治区、自治州的县... [ 查看全文 ]2017年广东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照顾政策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