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考生篡改同学高考志愿获刑六个月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山东考生篡改同学高考志愿获刑六个月,更多高考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山东考生篡改同学高考志愿获刑六个月 2015年7月5日,曹县考生程某某使用手机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获取考生杨某某等人身份证号和原始密码,将杨某某等人高考志愿修改,把填写志愿机会用完,并删除其他志愿,企图使三名受害人无法被录取。2016年12月7日,曹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程某某是曹县一中学2015届毕业班学生,平时与同班同学苏某关系比较好。当年,苏某的高考成绩较低,没有填报高考志愿,苏某父亲想让儿子复读。2015年7月5日,苏某的父亲找到了程某某,给了程某某一个纸条,纸条上有很多程某某和苏某的学校高考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身份证号和密码,让程某某把纸条上这些考生的高考志愿改成不可能被录取的大学,使这些考生无法被录取,从而陪着苏某复读。 程某某听了苏某父亲的话,利用手机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改了三个考生的志愿。分别将尚未填报志愿的杨某某的第一志愿填报为北京体育大学,并把填报修改志愿的机会用完;将韩某某的第一志愿改成北京大学,并删除其他志愿,把修改的志愿机会用完;将孙某某的第一志愿改成北京大学,并删除其他志... [ 查看全文 ]山东考生篡改同学高考志愿获刑六个月的相关文章